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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挺#Me too 性騷擾列法官懲戒項目

司法院23日由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率各廳處長高喊口號挺「#Me too」行動。(中央社)
司法院23日由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率各廳處長高喊口號挺「#Me too」行動。(中央社)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前法官陳鴻斌被控性騷擾案,只判罰一年俸200多萬元,引發各界議論,司法院23日由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率各廳處長高喊口號挺「#Me Too」行動,司法院表示,為回應各界對強化司法人員性別平權意識的期盼,已研議具體改革方案,把性別歧視、性騷擾,具體列為法官法、法官倫理規範中的言行不當行為及移送懲戒項目。

呂太郎表示,為回應各界對強化司法人員性別平權意識的期盼,已召開「人權與兒少保護及性別友善委員會」會議,將性別歧視、性騷擾等也都會列為「法官法」、「法官倫理規範」中的言行不當行為及移送懲戒的項目。

呂太郎也指出,在深化司法人員性別意識的具體作為上,會把性別意識概念納入司法人員職前訓練,成為常態性課程,並跳脫以往講師授課的方式,明確規範司法人員每年應接受性別意識課程的時數,另考量性平意識需長期累積內化,培訓規劃以帶狀式、案例研討較具學習效果。

針對白玫瑰運動發起25日到司法院抗議,呂太郎說,尊重民眾訴求,會把訴求納為未來修法的重要參考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