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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加生活更便利 加國10省駕照免試換發

外交部北美司司長陳立國表示,台灣從2008年起開始推動與加拿大各省免試互換駕照,目前加國10省都已「全部達陣」。(中央社)
外交部北美司司長陳立國表示,台灣從2008年起開始推動與加拿大各省免試互換駕照,目前加國10省都已「全部達陣」。(中央社)
【記者林鈺琪/綜合報導】外交部與加拿大紐芬蘭暨拉布拉多省(Newfoundland and Labrador)達成協議,自17日起,基於平等互惠原則及各自交通法規規定,雙方免試相互承認駕照。未來我國民眾前往加拿大紐芬蘭省工作、求學與定居將更加方便,目前加國10省都已「全部達陣」。

外交部北美司司長陳立國17日說,在外交部、交通部、駐加拿大代表處及加國紐芬蘭省監理處通力合作,歷經多年努力推動,終與加國達成協議,台灣民眾持有B類小型車有效駕照,並已取得紐芬蘭省居留證明,可向該省申請免試換發「第五級」(Class 5)或「第五級第二等」(Class 5 Level II)的普通駕照。

此外,持有台灣政府核發的A2類普通重型機車、A3類大型重型機車之有效駕照,並已取得紐芬蘭省居留證明的民眾,也能向該省申請免試換發「第六級」(Class 6)或「第六級第二等」(Class 6 Level II)的普通駕照。

陳立國表示,台灣從2008年起開始推動與加拿大各省免試互換駕照,目前加國10省都已「全部達陣」,截自2017年底止,台加兩國民眾依據雙邊協議而申請免試換照的受惠人數,高達4,848人。民眾若有需要,可至外交部網站的「全球免試申換駕照」專區查詢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