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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得滿匿蹤違規 漁業署罰千萬撤照

今年截至4月30日止,農委會漁業署總共裁處19艘違規漁船,其中順得滿66號漁船違規情節重大,不僅廢止漁業執照,也罰鍰1,200萬元。(漁業署提供)
今年截至4月30日止,農委會漁業署總共裁處19艘違規漁船,其中順得滿66號漁船違規情節重大,不僅廢止漁業執照,也罰鍰1,200萬元。(漁業署提供)

【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歐盟對台灣遠洋漁業舉黃牌逾2年半,至今尚未解除。農委會漁業署30日表示,今年截至4月30日總共裁處19艘違規漁船,總罰鍰金額高達4,382萬元,其中順得滿漁船違規情節重大,除罰鍰新台幣1,200萬元外,也廢止漁業執照。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說,只要落實遠洋漁業的政策,相信拿掉黃牌的時間並不遠。

漁業署FMC監控中心24小時監控台灣漁船。漁業署FMC監控中心24小時監控台灣漁船。(漁業署提供)

根據漁業署統計今年到4月30日止,19艘違規漁船予以裁處,罰鍰金額高達新台幣4382萬元,違規樣態最多的是未依指定電子漁獲回報系統每日詳實回報、回報不實,共裁罰6件,其中3件屬重大違規。

漁業署遠洋漁業組副組長王茂城表示,台灣漁船順得滿66號(CT4-1920)因未裝設台灣漁船監控系統(VMS)系統就擅自駛離國外港口,屬於遠洋漁業條例第13條所列的重大違規行為,且還以不實船位掩蓋出港事實,顯示有故意規避主管機關管控的意圖,因此處以法定罰緩4倍,共800萬元;規避主管機關調查處以400萬,總共1,200萬罰款,同時廢止漁業執照。

漁業署遠洋漁業組副組長王茂城說明漁船違規項目。漁業署遠洋漁業組副組長王茂城說明漁船違規項目。(施芝吟/攝影)

他說,另一艘漁船金昌17號(CT6-1380),其電子漁獲回報(E-Logbook)系統回報水鯊量僅4,661公斤,但實際卸魚檢查量卻高達1萬5,173公斤,誤差比率高達69%,嚴重不實申報,船主裁罰441萬元,船長也裁處80萬元。

陳吉仲強調,台灣一定會依照法律架構確實執法,但處理過程因為比較長,才為讓歐盟認為台灣執法上跟預期有落差,但只要陸續把資料補齊,黃牌應該很快就能解除。

今年截至4月30日止,共有19艘漁船違規遭開罰,農委會漁業署陳吉仲(中)表示,「其實心情非常難過,非常掙扎」,但若未嚴格執行,難以達到漁業永續經營,甚至可能拿到紅牌,相關遠近海漁業都會受到影響。今年截至4月30日止,共有19艘漁船違規遭開罰,農委會漁業署陳吉仲(中)表示,「其實心情非常難過,非常掙扎」,但若未嚴格執行,難以達到漁業永續經營,甚至可能拿到紅牌,相關遠近海漁業都會受到影響。(施芝吟/攝影)

漁業署署長黃鴻燕表示,在和歐盟相關人員溝通下,雖對台灣法規、監控措施改善肯定,但認為欠缺有效執法,採取低標準開罰等,認為還有改善。

陳吉仲表示,「其實心情非常難過,非常掙扎」,但若未嚴格執行,難以達到漁業永續經營,甚至可能拿到紅牌,相關遠近海漁業都會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