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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例 鎮西堡、斯馬庫斯通過原民特定區域計畫

內政部通過「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泰雅族鎮西堡及斯馬庫斯部落(新光部落)」案。(記者陳懿勝/攝影)
內政部通過「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泰雅族鎮西堡及斯馬庫斯部落(新光部落)」案。(記者陳懿勝/攝影)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歷經5年的努力,內政部25日表示,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已審議通過「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泰雅族鎮西堡及斯馬庫斯部落(新光部落)」案,尊重原住民族土地利用方式及生活型態,將泰雅族傳統GAGA精神納入計畫內容,未來這2部落將劃分為水源保護、災害潛勢管理、成長管理、居住與農耕生活、自然生態發展等五種功能性分區。

內政部常務次長林慈玲表示,全案依據全國區域計畫法,第一個針對原住民地區的特定區域計畫,計畫從2014年的初步想法,到106年部落同意,一路審議到部務會議,花了許多時間。最主要的原因在於,原住民認為政府的法令沒有考量到他們的需求,再加上也要跨部會與中央、地方溝通協調,把部落的需求找出來,透過合理的方式問題解決。

林慈玲說,除了這次鎮西堡及新光部落之外,宜蘭的南山部落也在規劃之中,但考量到每個原住民族部落性質組成不一,也有山地及海邊的差異,未來可能會訂定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理專章,解決原住民族發展及土地與建築合法化的問題。

內政部表示,鎮西堡及斯馬庫斯部落族人世居於此,依泰雅族傳統GAGA精神發展出永續經營的土地利用模式,惟全區皆屬石門水庫(榮華壩)水庫集水區,屬第1級環境敏感地區,依現行規定,除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外,不得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或使用地變更編定,致部落族人世居之土地使用行為,多未符現行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的規定。

內政部說,為尊重原住民族傳統文化,並保障其土地使用權利與自然環境和諧共處,本計畫特別以參與式規劃,確認部落意願與空間利用之水源保護、農作使用、建築使用、殯葬使用四議題,並考量部落現況及未來發展需求,依適宜性分析結果劃設「災害潛勢管理區」、「水源保護區」、「成長管理區」、「居住與農耕生活區」及「自然生態發展區」五種功能性分區。

內政部營建署綜合計畫組簡任技正廖文弘表示,部落的GAGA精神難以翻成中文,但其精神在於「永續」,也就是一切習慣規範必須遵守祖訓的社會群體,在血緣、共約、共祭為基礎所發展而成,但因為泰雅族分布地區遼闊,每個部落之間有所有不同,但仍反映出泰雅族的社會組織與生活智慧。

廖文弘強調,該計畫有取得部落信任、符合部落需要、解決部落問題,並經鎮西堡及新光部落已分別召開部落會議同意;未來2758公頃、五種分區中,只有居住與農耕生活區會使用,包含建築、農耕、與殯葬及公共設施土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