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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年產值250億 消基會籲修法護消費者權益

消基會統計,從2013年至今2018年共受理47件SPA課程退費與消費糾紛的正式書面申訴,接到的消費者電話諮詢紀錄則超過百件。(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統計,從2013年至今2018年共受理47件SPA課程退費與消費糾紛的正式書面申訴,接到的消費者電話諮詢紀錄則超過百件。(消基會提供)

【記者張原彰/台北 報導】據工研院研究調查,台灣SPA年產值超過250億元,且年增25%,不過消基會屢獲多件申訴,消基會表示,業者為規避退費,宣稱販售的是SPA產品而非課程,且消費者仍可領回保養產品,消費者雖認為購買的是課程,但因已簽署會員契約,常求助無門。

據消基會統計,從2013年至今2018年,共受理47件SPA課程退費與消費糾紛的正式書面申訴,接到的消費者電話諮詢紀錄則超過百件。消基會以祕密客的方式走訪3家SPA按摩店,調查業者是否符合《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等規定。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表示,消費者購買課程,因產品訂購單裡的款項有預付的成分,可依照法規要求退款。業者為規避退費,宣稱販售的是產品而非課程,且產品一經拆封即使未被使用仍無法退費,並會在訂購單背面附上會員契約。消費者若沒有注意細則而簽名,退費時易發生糾紛。

消基會表示,另外,消費者退費時,業者可扣除已使用的服務費,但發現業者會額外再加上營業稅、發票稅、刷卡金,這已不符合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定,業者不能把這些費用轉嫁給消費者。

游開雄表示,《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已12年未修正,業者因應規定已產生許多漏洞,建議主管機關應研議修正,以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