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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草案 關鍵零件排除陸港澳製

國防部次長梅家樹17日出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草案涵蓋三大立法重點,其中並確立關鍵零組件原料非來自陸港澳的原則。(記者陳柏州/攝影)
國防部次長梅家樹17日出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草案涵蓋三大立法重點,其中並確立關鍵零組件原料非來自陸港澳的原則。(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郭曜榮/台北報導】行政院17日通過「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草案,內容涵蓋三大立法重點,其中並確立關鍵零組件原料非來自陸、港、澳的原則。

國防部次長梅家樹表示,為落實國防自主政策,有效結合民間力量,建構國防產業,在兼顧國防安全與經濟發展需求下,考量國防產業具有高科技、高機敏智財及市場區隔等特性,透過制定專法激勵國內廠商投資意願,進而擴大市場規模,使國防產業得以永續發展,因此擬具「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草案。

草案重點首先是「建立評鑑機制、強化安全管控」:為避免國防機密外洩,對參與國軍列管軍品研發、產製、維修的廠商,依國防產業專長領域實施級別評鑑,並對其人員、設施(備)及資訊系統完成安全查核,才認證其合格廠商資格,促使廠商未來參與國防事務時,完備安全管理機制,以確保國防安全。

其次是「吸引廠商投入、擴大市場規模」,梅家樹指出,基於國家安全需求,國防部得擇重要關鍵武器裝備,評選指定多家合格廠商進行原型開發,藉由開發補助降低廠商研發風險,並透過資金(技術)投資等獎勵措施,吸引國內廠商投入國防產業市場,激勵投資先進科技研發意願。

第三是「協助研發試製、跨域人才培育」,為促進國內國防產業廠商參與研發試製,並為防止軍品所涉機密外流,有賴政府協助進行國內測試及解決技術障礙;因此,需建立國防、經濟與科技事務間的政府機關與民間機構跨域合作機制,進行人才培育、國防產業與學術機構間技術合作,逐步提升國內科研能量。

有媒體詢及,關鍵零組件排除陸、港、澳原則,如果是台商在中國大陸生產,是否也一併被排除掉?梅家樹表示,這部分如果因特殊需要,後續可以經過主管機關同意,「不在此限、保留彈性」,但這部分要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尤其是對國防資訊安全的影響,是最關鍵的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