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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阻陸貨來台「洗產地」政院通過貿易法修正案

為遏阻路或來台洗產地,政院16日通過「貿易法」修正條例,提高不肖業者罰鍰。(記者李怡欣/攝影)
為遏阻路或來台洗產地,政院16日通過「貿易法」修正條例,提高不肖業者罰鍰。(記者李怡欣/攝影)

【記者李怡欣 /台北報導】因應中美貿易戰,我國遏止中國大陸產品來台「洗產地」,行政院會16日通過「貿易法」修正草案,提高不肖業者罰鍰,並且新增「吹哨者」檢舉制度,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補充表示,從去年九月到今年四月,海關查察發現,五起產地標示違規案件;行政院長蘇貞昌在院會中指示,為避免歐美對台灣連帶採取貿易制裁措施, 「貿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予以通過,核轉立法院審議。 

經濟部國貿局主秘倪克浩16日在院會後記者會上表示,近來海關主動查獲不肖廠商違規使用不實原產地證明書(產證)供中國大陸貨品使用,另有業者為規避美國對中高關稅制裁,將陸貨品運至我國,並以「台灣製造」輸美。「貿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高處罰額度,並增訂吹哨者檢舉獎勵。 

經濟部新聞稿表示,歐美對於台灣遭利用為洗產地情況已表示高度關注,如果不加以遏阻,可能導致各國對我展開原產地調查,或一併對我採取制裁。

因此,本次「貿易法」部分條文修正,明確規範出、進口人不得以虛偽不實方式申請或使用相關貿易許可、證明文件;並增訂「吹哨者」檢舉制度,授權主管機關訂定獎勵辦法。另,為嚇阻廠商違法輸出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至管制區,將提高刑罰罰金額度,從原本150萬元以下罰款,倍增為300萬元,以及防堵不肖廠商申請及使用不實產證、 標示不實產地,或以不正當方法擾亂貿易秩序等違規行為方面,將提高行政罰鍰額度,從3萬~30萬元,提高至6萬~300萬元罰鍰。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補充,去年九月到四月海關查察發現,五起產地標示違規案件,依原規定處3萬元罰鍰,唯行政訴訟中,尚未確認最後罰金總額。

政院表示,蘇貞昌院長在會上通過貿易法修法草案,並指示,為有效遏止不肖廠商進口中國大陸貨品改標我國產地、申請或使用不實之原產地證明書,維持我國產製(MIT)的國際聲譽及我國經貿利益,本次修法提高罰鍰額度,並增列檢舉獎勵規定。另為保護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提高相關罰金及罰鍰之額度,以符管理需要。 

蘇貞昌表示,在美中貿易戰的氛圍下,歐美進口國的裁量權會越來越重,不再像過去容忍灰色地帶。因此,請經濟部、財政部一定要積極清查,加強各項管理作為,有效降低違規運轉情形,一方面不能讓臺灣陷入美中貿易糾紛,同時更要保持MIT品牌的好口碑,維護台灣外銷競爭力。不要因為少數不肖廠商的行為,而傷害台灣整體形象,也讓其他台灣廠商受害。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