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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用笑氣足可致人於死 梁為超:卻無法可管

桃園市議員梁為超(左)要求管制笑氣,救救孩子們。(桃園市議會國民黨團提供)
桃園市議員梁為超(左)要求管制笑氣,救救孩子們。(桃園市議會國民黨團提供)

【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桃園市議員梁為超16日在市政總質詢時表示,笑氣隨意在臉書搜尋「氣球館」就可找到一大堆販售廣告,就以號稱在大桃園中壢地區的某家氣球館,廣告詞就打出「嗨起來、品質保證」,「氣體進階 味道在覺醒」、「互動式溝通 客制化選擇」,還標榜「絕對有感的氣體」、「老客戶優惠」,而且各大汽車旅館、住家、招待所「使命必達」。警察局長陳國進表示,經濟部工業局及衛福部,在3月28日的反毒會議中,已針對笑氣氾濫情形,將擬訂相關法律規範。

梁為超指出,由於吸用笑氣會導致血液、精神等疾病,嚴重甚至導致死亡,但目前笑氣卻是「無法可管」。

根據醫生及專家指出,笑氣吸入約15到30秒即可產生欣快感,並可持續2到3分鐘,長期使用笑氣會上吐下瀉、拉血、掉頭髮、甚至會咳出血來、噁心反胃、沒辦法正常吃東西,嚴重影響生活。

長期吸用甚至會產生末梢神經及脊髓病變,出現手麻、腳麻、無力走路、立體感完全喪失等症狀,還有各種血液疾病,長期吸用,會引起高血壓、中樞系統損傷,對智力、臟器功能會受影響,也可能致死。

梁為超憂心,儘管笑氣危害程度那麼大,青少年如果禁不起誘惑,後果不堪設想,目前笑氣並非違禁品無法可管,未列入毒品管制範圍,取得非常容易,民眾或青少年在汽車旅館或住宅開笑氣趴,警方無法取締,市府及警政單位不能視而不見,應該為了下一代的健康,救救孩子們。

桃園警察局長陳國進表示,笑氣分成食用、工業用、醫療用3種,最近笑氣查緝案件數這幾年的確有增加,目前販賣醫療用笑氣,可以違反藥師法移送法辦,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食用笑氣可裁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8,000元以下罰鍰,但針對非販賣或非醫療的行為目前沒有罰則,但經濟部工業局及衛福部,在3月28日的反毒會議中,已針對笑氣氾濫情形,將擬訂相關法律規範、

梁為超要求市政府動起來,在笑氣相關法令尚未完成制訂之前,教育局及衛生局要加強衛教、及反笑氣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