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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企業違勞基法輕罰 勞部:更符比例原則

勞動部長許銘春(左)20日表示,修正違反「勞基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不是讓不知者無罪,而是更符合比例原則。(中央社)
勞動部長許銘春(左)20日表示,修正違反「勞基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不是讓不知者無罪,而是更符合比例原則。(中央社)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對於勞動部擬修正「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讓僱用勞工未滿5人小企業在違反《勞基法》時可免罰或輕罰,勞動部長許銘春20日表示,這不是要讓不知者無罪,而是按比例原則做考量,不過,雇主若故意、惡意違規,裁罰絕不會輕縱。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日邀請許銘春進行專題報告及備詢。立委黃秀芳、蔣萬安、王育敏等均對勞動部擬修正「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表關切。

黃秀芳指出,很多微型企業是家人一同做生意,一例一休後忽然要打卡,一罰幾萬元,裁罰上確實需有個比例原則。許銘春回應,小麵攤、家族做生意,需衡量個案情形,將會由地方政府去做裁量。

蔣萬安指出,微型企業人數、規模小,若有員工檢舉,很容易知道誰去檢舉,微型企業違法可減輕或免罰,可能讓勞工越不敢發聲。

許銘春表示,各地方政府反映,一樣的案子可能裁罰輕重不一,勞動部希望將相關規範做一個提醒,讓地方政府有一個遵循標準。「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是可以視其情節輕罰或免罰,採比例原則裁罰。目前這個修正,還在研議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