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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企濫用美機構 分析:美不再容忍

【記者吳英/綜合報導】《華盛頓郵報》專欄作家羅金(Josh Rogin)6月6日發表〈華盛頓敦促華爾街解決其中國(共)問題〉(Washington presses Wall Street to solve its China problem)文章,指出數百家中國公司通過各種創新投資機制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吸引數百萬美國人對這些中國公司投資了數千億美元,然而這些投資人並不知道美國監管機構無法核實這些公司的審計及財務報表,因為中共當局不允許他們遵守美國最基本的審計及監管規定。

羅金寫道,按照中共的法律,中國公民必須將商業帳簿和記錄保存在中國大陸,並限制將審計員在中國境內所做的審計工作的文件轉移到國外。更糟糕的是,當一家中國公司在美國被揭露涉及欺詐活動時,美國投資者在中國沒有追索權,所以會承擔巨大且無法估量的風險。

前白宮策士巴農(Stephen K. Bannon)認為,美國應重新思考中國企業在美國股市中所扮演的角色,造成這些問題的部分原因是中共專制體制不透明,外界無法掌握這些公司幕後的真正老闆。

「紐約證券交易所和那斯達克背棄了投資者及辛勤工作的美國人託付給他們的責任」,巴農說,「這是可恥的,應該立即終止所有這一切。」

6月5日,美國參、眾議員各自提出法案應對這個問題,兩院的法案都要求在美國證券市場掛牌的外國公司,必須在3年內向美國監管機構提交審計報告,或者符合更多的財務披露要求。如果不遵守,將會被要求從美國證券交易所下市(除牌)。

據摩根士丹利研究(Morgan Stanley Research)的分析,法案如果獲得通過,將有800多家中國公司可能受到影響。

羅金在文章中說,中共允許中國公司配合美國的法規並不困難,但是多年來有關這個問題的雙邊談判尚未獲得任何進展,川普是否將這個問題納入美中貿易談判,目前尚不清楚。不管如何,最重要的是,華盛頓對中方濫用美國機構的容忍度,正在迅速消退,共和黨及民主黨不約而同地呼籲,應要求中共和中國公司尊重及遵守基本法律和標準。如果中共不願意就此問題與美方進行談判,國會要求聯邦政府採取行動的聲音會越來越大,並通過立法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