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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提名大法官遭批 立委:馬英九違失在前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左)、律師黃帝穎(右),向監察院陳情。(記者袁世鋼/攝影)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左)、律師黃帝穎(右),向監察院陳情。(記者袁世鋼/攝影)

【記者袁世鋼/台北報導】外界質疑總統蔡英文將在她第一任期的4年內,共提名11位大法官,超過大法官總數2/3,達釋憲及宣告政黨違憲解散的門檻。對此,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及律師黃帝穎昨(17)日至監察院陳情,造成此狀況的是前總統馬英九,破壞大法官「繼任制」,盼監院調查是否有違失。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左)、律師黃帝穎(右),向監察委員陳師孟(中)陳情。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左)、律師黃帝穎(右),向監察委員陳師孟(中)陳情。(記者袁世鋼/攝影)

總統府5月27日公布4名大法官被提名人,若4位被提名人均獲立法院同意,加上2016年提名的7位,今年10月蔡英文提名的大法官人數共有11人,超過總數2/3,達釋憲及宣告政黨違憲解散門檻,因此遭外界質疑竟可在同一任期內兩度提名,恐達成保障特定政黨的目的,且違反「半數交錯任期制」。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右)、律師黃帝穎(左)。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右)、律師黃帝穎(左)。(記者袁世鋼/攝影)

為此,鍾佳濱及黃帝穎17日至監察院陳情,造成「半數交錯任期制」混亂的原因應追溯至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時期。黃帝穎指出,2008年及2010年,馬英九補提名的任命狀寫滿8年,沒有依照《司法院組織法》,破壞「繼任制」並打亂「半數交錯任期制」,才造成如今亂象,應是當年的總統府有違法失職的責任。

監察委員陳師孟。監察委員陳師孟。(記者袁世鋼/攝影)

鍾佳濱強調,大法官補提名應是做滿剩下任期,可當年馬英九執政時,大法官提名咨文上面沒有任期,但發布總統令時卻是填滿8年,監察院當年雖調查過大法官任命,但僅針對司法院祕書長進行調查,而這次陳情的違失責任放在馬政府時期的任命狀,沒有違反一案不兩立原則,期盼監察院揪出破壞大法官提名制度的始作俑者,還原歷史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