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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修法「故意」散播動物疫病謠言 最高罰百萬

【記者李怡欣 /台北報導】行政院院長蘇貞昌27日院會通過「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修正案,將電商納入管理措施,並新增故意散播動物傳染病謠言或不實訊息,最高可罰100萬元,希望能滴水不漏地保護我國農畜生產安全。

蘇貞昌表示,非洲豬瘟防疫挑戰嚴竣,台灣口蹄疫剛「拔針」,正值申請「非疫區」的關鍵時刻,希望能守護23年來努力的成果,修正案後續將送立院審議。

農委會表示,本次《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修法,重點有三:首先針對各項防檢疫作為賦予法源基礎,擴大檢驗量能,明確規範化製場及運載作業應遵守規定;其次是降低病原隨貨品運送散布風險,新增網路平台或電商業者,須加註防疫或檢疫警語、移除網頁內容等措施,違者裁罰新台幣3萬至15萬元。另外,針對故意散播動物傳染病謠言或不實訊息,可處新台幣5萬元至100萬元罰鍰,要求限期改善,如不改善得按次處罰。

台灣成功擋下非洲豬瘟於境外,且為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認定施打疫苗之口蹄疫非疫區,自2018年7月1日起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如一切順利,我國於2020年5月將獲OIE認可為非疫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