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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業:企業應整合「資金、稅務、投資」三大面向

【記者莊麗存/綜合報導】受到美中貿易戰等國際因素影響,為吸引台商境外資金回台投資,境外資金匯回專法已正式上路,勤業眾信提醒,企業應整合「資金、稅務、投資」三大面向,釐清並評估境外資金及企業經營稅務風險,考量適用法令、選擇最佳資金回流方式,區分短、中、長期三階段落實並使境外資金安心入袋,永保企業永續經營、百年傳承。

財政部賦稅署組長倪麗心表示,財政部發布「協助資金回台投資三箭策略」,提供專責稅務諮詢窗口並承諾保密相關資料,有效降低台商稅務疑慮;亦透過解釋令明訂不需課稅的三種資金態樣,協助辨別境外資金應稅與否。

倪麗心說,同時強調若能舉證,僅需針對應納稅所得額補報及補繳所得基本稅額,且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者,僅加計利息免予處罰,以建構良好的營運環境、提倡友善租稅政策。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林淑怡表示,台商評估多年累積的境外資金時,除了需釐清境外資金產生原因、往來歷史紀錄、稅務風險外,亦需思考境外公司經濟實質法落實以及專法2年落日,緊接著CFC日出後,可能引發的境外資金之重大稅務挑戰。

林淑怡建議,台商應劃分短、中、長期三階段,完成「資金回台之稅負試算」短期目標、評估「企業永續經營考量」中期計畫,以及規劃「家族傳承計畫安排」長期策略,進行境外資金策略布局與海外營運重組計畫,讓資金使用效益與稅負最佳化,健全企業制度以因應未來之稅務挑戰,百年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