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焦點

陳水扁列不分區 中選會:刑期未滿不得登記

前總統陳水扁(左)11月20日接受一邊一國行動黨邀請,簽署同意列一邊一國行動黨的不分區立委參選人。(中央社)
前總統陳水扁(左)11月20日接受一邊一國行動黨邀請,簽署同意列一邊一國行動黨的不分區立委參選人。(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台北報導】政黨申請登記不分區立委的期限於22日截止,一邊一國行動黨20日前往正在保外就醫中的前總統陳水扁住處,擬提名他擔任不分區立委候選人;但對於陳水扁是否有資格參選,引發熱議。對此,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21日首度表態指出,依《選罷法》規定,刑期未滿者不得登記。

一邊一國行動黨發言人陳昭姿13日表示,有意提名陳水扁擔任該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一邊一國行動黨召集人楊其文隨後於20日將立委提名推薦書送達陳水扁住處;而陳水扁也表示,他願意接受一邊一國行動黨的提名。

不過,陳朝建表示,一邊一國行動黨式新設立政黨,而新設立政黨依法必須在區域立委提滿10位,才可以進行不分區登記;另外,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4項規定,遭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且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

至於過去有無類似案例,陳朝建說,每個案件的型態不盡相同,中選會依法循例,但不對個案發表評論;中選會目前還沒收到申請案件,等收到後會請其他機關提供資料來審酌,並依法定流程審定,等到具體個案完成審定後才能向各界報告審定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