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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疑200元賄選當選無效 屏縣議員:行情千元起跳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屏東縣議員張平原遭去(107)年選舉中同選區最高票落選的前議員張金文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張金文認為,張平原透過樁腳發放現金200元動員出席造勢活動,涉嫌賄選;但張平原表示,僅是餐費,並非賄選;法官則認為,罪證不足,判張金文敗訴。

張金文指出,張平原透過一名李姓樁腳,以現金的方式發放給9名老人會成員各200元新台幣,藉此要求參加張平原競選總部舉行的造勢活動,並支持張平原當選,顯然已構成賄選行為,理應當選無效。

但張平原強調,李姓男子並非他的競選團隊成員,而200元是參加造勢活動的餐費,並非賄選金,且縣議員選舉賄選對價一般行情均在千元以上,200元實不足以影響選情。

而屏東地院法官認為,李男邀請9名老人參加張平原的造勢活動,並言明200元是吃東西、買便當的費用,又是在廣場上交付,與一般行賄多半暗地進行的認知有落差;200元能否達到買票目的並非無疑,但接獲檢舉的檢警單位無法證明李男是張平原的競選團隊成員,因此認定張金文訴求無理由,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