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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金融體制四缺陷 資金跑光

時代力量4日召開「金融正義政見」記者會,立委黃國昌指出,台灣的金融制度存在4大缺陷,包括:金融幫官官相護、金融監理機制嚴重失靈等,對此更必須進行改革。(黃國昌臉書)
時代力量4日召開「金融正義政見」記者會,立委黃國昌指出,台灣的金融制度存在4大缺陷,包括:金融幫官官相護、金融監理機制嚴重失靈等,對此更必須進行改革。(黃國昌臉書)

【記者張原彰/台北報導】時代力量4日召開「金融正義政見」記者會,立委黃國昌指出,台灣的金融制度存在4大缺陷,包括:金融幫官官相護、金融監理機制嚴重失靈等,對此更必須進行改革,「台灣希望變成全球投資理財的亞洲中心,但除非我們的監理公開透明且具效力,否則怎麼會有人對台灣的資本市場、金融服務業有信心。」

黃國昌表示,近期許多金融服務業者因為動盪撤離香港,但不選擇來台灣而是轉往星國,這與台灣的金融監理存在嚴重的問題有關係,若無法建立金融正義,讓參與其中的金融服務業有信心,政府提出讓台灣發展成投資理財的亞洲中心,其實只是海市蜃樓般的願景。

黃國昌表示,台灣的金融監理存在4大缺陷,首先是公股行庫的金融幫的現象。他說,財政部與金管會的高官轉往公股行庫擔任董事長或董事,變成被監理的對象,但負責監理的金管會或財政部等管理者都是他們以前的下屬,「這該如何進行有效的公股管理與金融監理,呈現出來的是官官相護?」

黃國昌表示,第二是金融監理制度嚴重失靈,在兆豐案時,兆豐銀在美國違反洗錢防制規定,遭到美方罰款1.8億美元,而後再追加2,900萬美元的罰款,而台灣的金管會對此類情事的罰款標準則是「違反內稽內控」,相關罰則最高1千萬新台幣,由於罰得太輕與沒有個別追究,讓銀行罰不怕。他說,台灣沒有做好銀行監理,這等於是放任金融業者的不肖行為,產生的最後結果是讓外資對台灣的市場沒有信心。

黃國昌表示,第三是高風險金融商品的濫賣,造成台灣的中小企業與投資人受害。銀行通過轉手販售金融商品賺取價差,明知違反相關的金融監理規定,卻讓消費者在不了解風險的情況下頻頻涉險,這影響的不只是個別企業與消費者,同時讓台灣實體經濟發展該有的前景蒙上陰霾。

黃國昌表示,第四是對於銀行業者的違規情事,勇於揭弊者的吹哨者無法獲得應有的保護,反而遭到業者的清算與追殺,金管會雖給予保護吹哨者的承諾,但卻仍看不到實際作為。

黃國昌表示,面對這4大問題,台灣的金融體制必須進行改革,時代力量黨團提出四大政見,包括:訂定金融旋轉門條款、設立金融消費者保護局、保護吹哨者,以及健全金融監理制度等。

黃國昌表示,金融旋轉門條款嚴格限制財政官員轉任董監事,通過建立公開徵才機制進行專業選拔,以代替目前通過派系與酬庸等人士任用模式;而健全金融監理的內容包括提高相關罰則,當違法情事明確認定後,將按次進行處罰,且嚴禁金融官員私相授受。

時代力量第12選區立委參選人賴嘉倫則表示,金管會認為現在已有金融消費者督導會報,因而對成立金融消費者保護局的態度消極,而他們調閱該會報的會議紀錄後發現,許多內容是站在替金融機構著想的立場,無法替消費者發聲。台灣必須通過建立金融案件的專責保護機構,才可以替通案性的受害者解決問題,而不是放任銀行機構欺壓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