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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與「林」親密戰友 共享山林智慧

「鄒族傳統智慧創作財產權非專屬授權」簽約儀式合影。(嘉義林管處提供)
「鄒族傳統智慧創作財產權非專屬授權」簽約儀式合影。(嘉義林管處提供)

【記者李擷瓔/嘉義報導】文化的保存不能忽視,為保護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促進原住民族文化發展與傳承,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19日上午,與嘉義縣鄒族庫巴特富野社文化發展協會舉行「鄒族傳統智慧創作財產權非專屬授權」簽約儀式。

協會致贈代表鄒族的傳統服飾、額飾及生命袋予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協會致贈代表鄒族的傳統服飾、額飾及生命袋予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嘉義林管處提供)

由鄒族代表人特富野社頭目汪義福與嘉義林區管理處處長張岱代表簽約,並由林務局局長林華慶、阿里山鄉鄉長杜力泉、原民會鄒族族群委員汪啟聖、與會人員及鄒族耆老、各傳統智慧創作財產權審查委員在場見證。

阿里山鄉長杜力泉(左1)及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右1)見證簽署傳統智慧授權。阿里山鄉長杜力泉(左1)及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右1)見證簽署傳統智慧授權。(嘉義林管處提供)

本項簽約儀式除肯定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的文化資產價值外,更彰顯取得合法授權從而應用原住民族智慧財產權,應被各界正確認識與重視。

張岱指出,阿里山鄒族有豐富的文化資產與智慧創作,應積極保存推動及善用,雙方同意於「鄒族」依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享有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的yxsx no cou 男女傳統服飾、鄒族特富野社tohpxngx(歷史頌)、kuba no cou tfuya /鄒族特富野社男子會所、鄒族特富野社meesi no ton´ u(粟作祭儀)、鄒族特富野社meesi no mayasvi與祭歌(宗教祭儀、歌曲)、鄒族特富野社神話故事「hamo、洪水及nivnu」6項授權使用。

嘉義林管處處長張岱(右2)致贈「共享山林智慧」牌匾給特富野社頭目汪義福(中)。嘉義林管處處長張岱(右2)致贈「共享山林智慧」牌匾給特富野社頭目汪義福(中)。(嘉義林管處提供)

儀式中張岱特別致贈「共享山林智慧」牌匾給汪義福頭目,並表示未來該處將加強推廣應用於生態旅遊、文化傳承等主題上,彰顯鄒族傳統智慧創作財產權珍貴價值。

汪義福表示,林務局近年來極為重視與原住民族的夥伴關係,在傳承部狩獵傳統文化的目標下,積極推展原住民文化及鄒族狩獵自主管理工作,深獲族人肯定與支持。此次授權是希望傳遞正確的鄒族傳統創作,並藉由林管處加以分享推廣。因此,該協會特別歡迎林華慶親自到部落觀禮見證,並致贈代表鄒族的傳統服飾、額飾及生命袋致意。

鄒族代表特富野社頭目汪義福(左1)與嘉義林區管理處處長張岱(中)代表簽約。鄒族代表特富野社頭目汪義福(左1)與嘉義林區管理處處長張岱(中)代表簽約。(嘉義林管處提供)

林華慶表示,本次授權是林務局首場與原住民族簽訂傳統智慧創作財產權的重要儀式,對原住民來說,山林裡頭蘊藏著千年來累積的生活智慧,是祖先傳承下來的寶庫,是祖靈庇佑的地方,是家園,更是心的所在。因此,永續使用自然資源,是原住民傳統文化的精髓。且「生物多樣性公約」,早已敘明體現傳統生活方式的原住民,與生物資源有著緊密的依存關係,應公平分享從利用與保護相關傳統知識、創新和實踐所產生的惠益。

林管處強調,鄒族為了繁衍並永續利用自然資源,長期與環境互動所產生的生活慣俗,經過代代相傳乃成為傳統山林智慧,這種生活態度就是尊重自然。林務局與鄒族是親密戰友,有責任與義務與轄區部落簽訂傳統智慧授權,共同推展原住民族文化及觀光事業,實踐尊重與包容的多元文化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