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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宣告生煤條例無效 台中議會將聲請釋憲

台中市環保局表示,行政院在市府依法關閉中火2部燃煤機組後,宣告生煤管制條例無效,時間點令人質疑。(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環保局表示,行政院在市府依法關閉中火2部燃煤機組後,宣告生煤管制條例無效,時間點令人質疑。(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行政院13日宣告「台中生煤管制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台中市環保局表示,生煤管制自治條例已施行4年,行政院卻在市府依法關閉中火2部燃煤機組後,宣告條例無效,時間點令人質疑。台中市議會民黨團1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將向司法院聲請釋憲、並提出暫停處分的要求。

台中市議會民黨團1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將向司法院聲請釋憲、並提出暫停處分的要求。台中市議會民黨團1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將向司法院聲請釋憲、並提出暫停處分的要求。(記者黃玉燕/攝影)

「綠營變臉護航、中火死灰復燃」議會國民黨團表示,中央現在為了不缺電、替廠商鬆綁法令,趁眾人忙於防疫的時刻,突襲宣告台中管制生煤自治條例無效,這明顯是政治性的操作。黨團書記長陳政顯說,自治條例屬於地方自治的權限,且管制條例不只針對中火來開罰,而是針對全台中大型污染源的控管機制;現在一紙行政命令廢止,擺明要替可能製造污染的大型工廠廣開後門。

市府環保局指出,前市長林佳龍當初制定生煤管制自治條例,就是為了改善中火及多家大型用煤業者汙染排放,守護中部人健康。如今行政院宣告自治條例部分無效,過去依據自治條例所處分的廠商,恐將溯及既往。

行政院於今年2月26日函文台中市府,指「生煤自治條例」恐牴觸空汙法,及固定汙染源逸散性粒狀汙染物空氣汙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並請市府函復。環保局表示,中市已在3月4日函復行政院,但行政院仍宣告「生煤自治條例」無效、令人遺憾。將與市議會共同研議,由市議會向司法院聲請釋憲及提出暫停處分。

林佳龍回應媒體表示,2016年該自治條例在議會朝小野大時通過,當時中央雖意見不同,但未被宣告無效,市府據此要求中火減煤、減污、減排。然而,過去一年中央《空污法》修正,但地方自治條例並未跟著做適法性調整,盼中市府儘速修正,也希望別把中火和自治條例視為卸責及炒作提款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