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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黨產處理條例》釋憲 聲請人7法官全缺席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中投公司、婦聯會等遭黨產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三起歸還不當黨產案件時,認為《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有違憲之虞,主動幫國民黨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30日召開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庭,但作為聲請人的北高行7名法官竟全部缺席,創下司法史上首例。

北高行3個法庭共7名法官認為《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有違憲之虞,主動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但聲請人李玉卿、鍾啟煒、李君豪、陳金圍、陳心弘、吳俊螢、畢乃俊卻以日後還要承審黨產案件、為維持審判中立為由,於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庭請假未出席。而國民黨、婦聯會則以利害關係人的身分指派代理人出席。

對此,台灣基進批評,聲請人未到庭陳述意見並接受詢問,相當荒謬,就像是提出聲請調解的當事人不出席,讓調解委員與前來參與調解的另一方面面相覷。台灣基進也質疑,當法官認為目前的法律有違憲疑慮時才會聲請釋憲,也代表心中早有定見,何來審判中立之說?不禁讓人懷疑,法官們是否想藉由釋憲,將原本的裁決責任轉嫁到大法官身上?

台灣基進強調,處理黨國時代的不當黨產,是台灣推動轉型正義重要的里程,《不當黨產處理條例》釋憲也相當重要,但聲請法官卻把釋憲當兒戲,因此要提出嚴厲的譴責。

此外,對於釋憲案本身,黨產會表示,這次《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的合憲性言詞辯論,是我國大法官首次審理的轉型正義概念,大法官將決定臺灣是否能有機會以「法治」的方式實現轉型正義,並肯認國家應該積極勇敢的面對並處理過往近40年的威權體制對憲政秩序、財產秩序的侵害;期盼大法官能跨出司法面對轉型正義的起點。

而國民黨日前向大法官遞交陳述意見狀指出,《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規定「於中華民國76年7月15日前成立,並依『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法』規定備案的政黨」,就是針對國民黨,顯然違反平等原則。而自民國34年8月15日起取得或交付、移轉或登記於受託管理人者,均推定為不當取得的財產,已違反「禁止個案立法」、「不溯及既往」、「信賴保護」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