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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監委提名恐違憲? 民眾黨:可促修憲創典範

外界質疑總統若不提名恐違憲,但民眾黨團副總召張其祿認為,目前存在追求憲政體制改革的更高層次目標應不屬於違憲。(台灣民眾黨提供)
外界質疑總統若不提名恐違憲,但民眾黨團副總召張其祿認為,目前存在追求憲政體制改革的更高層次目標應不屬於違憲。(台灣民眾黨提供)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立法院臨時會進行為期3天的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審查將於本周五(17)日結束,但在國民黨團破壞議場主席臺設備的情況下,恐尚未質詢就將表決。而民眾黨團16日仍前往議場召開記者會,呼籲總統蔡英文撤回提名;黨團總召賴香伶提醒,若未詢答就強行表決恐將違法。

民眾黨團再次呼籲蔡英文撤回監委提名,但外界質疑,根據釋憲案第632號解釋文指出,「總統如消極不為提名,或立法院消極不行使同意權,致監察院無從行使職權、發揮功能,國家憲政制度之完整因而遭受破壞,自為憲法所不許。」

對此,民眾黨團副總召張其祿認為,釋憲文中應是指怠惰職權的概念,而目前存在一個追求憲政體制改革的更高層次目標。

張其祿指出,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曾說過自己將是末代監察院長,而朝野目前對修憲廢考監都有共識,立法院長游錫堃也曾表示,希望最快能在2022年將修憲案與地方選舉綁在一起付決公投;如果順利通過,監察院在2022年將從臺灣政體中消失,那麼現在通過提名的監委任期是多久?難道未兼任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監委要先退休嗎?恐造成體制上的困境。

「請蔡英文創造憲政慣例,暫停提名作業」張其祿認為,提名監委是總統的權力,但總統也可以暫時保留這項權力;既然民進黨也主張廢考監,如果蔡英文能夠把握這次機會暫停提名,等於是增添一把柴火促成修憲成功、創造典範,緩解可能在2022年面臨的體制困境,總統若非刻意怠惰不提名,就沒有甚麼違憲的問題。

此外,民眾黨團總召賴香伶也提醒,若民進黨團在17日強行表決通過,恐因缺乏詢答程序而違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希望議事處、游錫堃能針對這一點釋疑,否則將產生違法違憲的監察院長,而這也絕非陳菊想得到的名聲跟地位。張其祿也認為,若沒有實質審查就要逕行表決輾壓,這樣產生的監察院長、監委,光是合法性就讓人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