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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軍做主買飛彈?國防部:軍售未依程序

美國國務院9日批准售臺「愛國者三型」(PAC-3)防空飛彈延壽案,總費用估6.2億美元。(中央社)
美國國務院9日批准售臺「愛國者三型」(PAC-3)防空飛彈延壽案,總費用估6.2億美元。(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臺北報導】美國國務院9日批准售臺「愛國者三型」(PAC-3)防空飛彈延壽案,總費用估6.2億美元(約新臺幣182億元)。不過該項軍售卻被披露,空軍竟然繞過國防部擅自向美送案,國防部未曾核定此案。對此,國防部昨(20)日表示,空軍未遵守程序辦理,將深切檢討並研訂管制做法,避免類案再生。

國防部表示,「愛國者三型飛彈」採購案於2004年完成建案,相關建案文件即已將技術服務及後勤維保等全壽期成本納入規劃,該軍備為防空武器,依據前述當年後勤維保規劃,定期料件更換與服務之採購需求,「非屬延壽案」。

國防部說,空軍司令部應透過年度與美方專案管理會議確定採購項目,並編列作業維持費納入年度預算支應,但空軍未遵程序辦理;未來將依現有機制嚴予要求建案籌購及後勤維保程序,並研訂相關管制做法,避免類案再生。

國防部說明,本案由於美方進行知會國會程序,尚未完成採購作業,後續將由空軍與美方確認需求,經立法院審議並同意預算編列後,再行簽署發價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