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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同意大巨蛋復工 市議員告柯P圖利遠雄

臺北市議員簡舒培(左)、林亮君(右)認為臺北市政府無視公安疑慮,違法讓大巨蛋案復工,10日下午到臺北地檢署告發市長柯文哲圖利遠雄。(中央社)
臺北市議員簡舒培(左)、林亮君(右)認為臺北市政府無視公安疑慮,違法讓大巨蛋案復工,10日下午到臺北地檢署告發市長柯文哲圖利遠雄。(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臺北市建管處通過遠雄第三次變更大巨蛋設計,於7日同意正式復工。但臺北市議員簡舒培、林亮君10日共同召開「柯文哲違法發照 縱放大巨蛋復工」記者會,強調已蒐集26項事證,於同日下午赴北檢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控告臺北市長柯文哲;並將依法提行政訴願。

簡舒培指出,5年前的柯市府曾指控大巨蛋量體過大造成公安問題、遠雄態度惡質並勒令停工,但現在柯市府卻罔顧《建築技術規則》第97條、127條規定,在今(109)年7月17日放水核發大巨蛋案建照,甚至悄悄在8月7日同意其復工;而大巨蛋案中2名建築師在7月30日被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停權2年,卻仍在同日送出復工申請書。

且柯市府明知2人已無資格卻依然受理申請,更辯稱2人是從7月31日起才生效停權,簡舒培質疑,這根本就是圖利、護航遠雄。她表示,多名議員窮盡一切辦法盼讓大巨蛋能更安全的復工,但柯文哲卻與前市長郝龍斌無異,率領市府團隊罔顧法律、無視公安放水大巨蛋案,因此將控告柯文哲、前北市府秘書長張哲揚2人涉嫌圖利遠雄。

林亮君則針對大巨蛋地面層平面配置圖說明,大巨蛋園區的5處下沉式廣場至少囊括11座室內及戶外安全梯,是現場觀眾可逃生至1樓避難層的管道,但遠雄卻未依「第97條」規定設計1小時以上的防火時效區劃,恐釀重大災禍。而根據「第127條」規定,演唱會與集會場館主觀眾席最多只能低於地面7公尺,但大巨蛋卻低於地面10.5公尺。

林亮君指出,柯市府在2015年至2019年間共召開9次大巨蛋工作會議、3次議會專案報告,均要求遠雄須符合第97條、第127條等法規;但從2019年6月24日議會針對前市政顧問李文宗召集府內首長討論大巨蛋案會議專案報告時卻開始主動解套,將「第97條」與建照審查脫鉤,這就是柯市府轉變態度的時間點;且議員們提出的質疑,遠雄也從未解決。

林亮君強調,上述兩項違法疑義明顯造成大巨蛋及周邊住戶公安風險。她曾詢問過建管處,現在北市哪張建照是在發照前作補正的?「沒有!甚至全臺也都沒有!」這也是為什麼議員們會質疑柯市府核發建照給大巨蛋是創下全臺惡例,獨厚遠雄。因此將與多名里長、里民依法向柯市府提起訴願,未來也不排除進一步提起行政訴訟。

對此,柯文哲出席活動接受媒體聯訪時重申,「要告就去告」。他表示,大巨蛋就是一個需要解決的問題,而反對的人也應該要提出對策,「至少表示我們還有勇氣去處理問題」,畢竟問題還是要解決。柯文哲並強調,委員會、會議紀錄、網路直播等等都已公開給社會檢視,且遠雄沒拿到使用執照之前,「什麼事都沒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