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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進口需輸入許可 經長:不能標MIT

圖為有業者進口中國、越南製非醫療用口罩後,再仿冒商標販賣。(中央社)
圖為有業者進口中國、越南製非醫療用口罩後,再仿冒商標販賣。(中央社)

【記者徐翠玲/臺北報導】

為避免國家口罩隊被仿冒或混充陸製口罩,經濟部長王美花9日表示,未來口罩進口,將分成醫用(MD)與非醫用管理;不論醫用或非醫用口罩,進口都要申請輸入許可,來源要標示清楚,但不能標上MIT(臺灣製造);貿易局會盡快在1、2天內公告規範,並且宣布生效日期。

關於國內製造的醫用口罩標示,王美花出席「流通經營者論壇」前受訪時說,衛福部希望臺灣製醫用口罩本體上都有MD與MIT標示,非醫用口罩標示應該也很快會規劃出來。

王美花提及,針對進口口罩,分成醫用口罩與非醫用口罩管理,醫用口罩流向由食藥署負責管理;醫用與非醫用口罩都需要輸入許可,到貿易局網站線上申請就可以;知悉哪些廠商從國外進口口罩,後續就可以做流向管理。

王美花強調,進口口罩不管醫用、非醫用,都不能標示MIT;在市場流通的話,要清楚標示來源,也要能分辨是醫用還是非醫用口罩。

關於國家隊口罩遭仿冒,王美花表示,會從前頭就做辨別,後續將進一步強化流向管理和相關配套措施,現在已展開應有的作為,包括:經濟部成立專案小組了解市場口罩販賣、標示情形;貿易局這1、2天就會公告進口口罩的相關規範,也會宣布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