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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盼比照勞工 軍公教退撫提繳免納稅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於25日針對私校教師和一般勞工提撥退休金免納稅,但軍公教提撥退撫卻要納稅召開記者會,要求軍公教退撫應比照私校老師和勞工,獲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和國民黨立委費鴻泰出席記者會支持,而張廖萬堅提案剛獲立法院一讀通過。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軍公教退撫在稅制上不如一般勞工、私校教師的最主要關鍵點在於在職期間的提繳是否需要納入所得計算。依據「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8條的規定,私校教師每月依法分擔撥繳至退撫儲金的款項「不計入撥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而一般勞工於「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也有相同的規定,亦即依法撥繳至退休金帳戶的費用是免稅的。然而,公教退撫並無此一規定,造成公教人員無法如同私校教師、一般勞工享有退休撥繳款項免納所得稅的規定。

七月初時,有媒體報導「同樣領月退 軍公教不用稅」,彷彿國家對軍公教特別優惠,其實軍公教退撫在稅制上不如一般勞工,也不如私校教師,侯俊良對此表示這是假議題。

侯俊良解釋,勞工和私校教師每月提繳到退撫的款項,不計入年度薪資所得課稅,但軍公教卻沒有這樣的規定。且按照財政部規定,退職所得免稅金額為新臺幣78.1萬元,等於月領在6萬5,083元以下,都不必繳稅,幾乎沒有勞工可以達到此標準,所以絕大多數勞工,月退也都是免稅。

侯俊良說,就退撫的稅制來看,私校教師、一般勞工幾乎是完全免納稅,但軍公教在職期間的提繳費用卻仍然要計入所得課稅,以一位年資超過25年的教師來說,每年依法提繳的金額超過5萬,這5萬還要繳交六千多元的稅金(以稅率12%計算),這和私校教師、一般勞工相較起來,等於是被扣了六千多元的薪資,是一項不公平的制度。

因此,全教總認為,退撫稅制應有一致性,軍公教的提撥應和私校教師、一般勞工一樣免納稅,軍公教勞大家都一致,才不至於因為不同規範而造成社會的撕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