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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新聞自由 民團籲別讓中天續約

台灣北社兼台灣社長李川信(右起)、台灣客社長張葉森21日舉行「NCC不要再放水 言論自由非造假霸凌通敵-中天依法該撤就撤」記者會。(中央社)
台灣北社兼台灣社長李川信(右起)、台灣客社長張葉森21日舉行「NCC不要再放水 言論自由非造假霸凌通敵-中天依法該撤就撤」記者會。(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臺北報導】中天新聞臺的執照將於12月10日到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6日開聽證會討論是否同意換照。臺灣教授協會代理會長陳俐甫21日表示,中天新聞臺能否「換照」與新聞自由無關,新聞臺是政府特許行業,擁有公共資源,若允許虛構假新聞的媒體存在,才是對言論自由的壓迫。

2014年時,中天面臨申請換照,當時「換照審查委員會」出席的11名委員中,有6位評定中天「不合格」,但最終NCC委員會仍核准中天電視的換照申請,不過也附加了4項中天電視必須履行的「附款」,包括改善「倫理委員會」、貫徹「獨立審查人」等。

NCC將在26日召開聽證會討論是否同意中天換照議題,部分政治人物質疑NCC的作為違反新聞自由。對此,本土社團21日舉行「NCC不要再放水,言論自由非造假霸凌通敵:中天依法該撤就撤」記者會。

臺灣客社社長張葉森表示,新聞自由不可無限上綱,製造虛假新聞不等於新聞自由,這是非常要不得的事情,反而是扼殺新聞自由,呼籲10月26日的聽證會應該依法嚴格審查,該撤就撤。

臺灣北社社長李川信也說,中天長期違反多項規定,以2019年為例,選前謊稱文旦傾倒水庫,刻意操弄政治風向,還為特定部分政治人物進行操作,變成宣傳機器,而且背後還有中資。如果審查時輕易放過它,其他電視臺就會認為墊底的都能通過,就不需要改善。

新聞自由有公共責任 非純粹言論自由

陳俐甫表示,NCC審查中天新聞台能否「換照」,根本不牽涉言論自由,因為新聞臺是特許產業,占用頻道等稀有的公共資源,擁有第四台定頻撥放的優勢,影響力較大,這是國家給予的權力。

他表示,所謂的「新聞自由」,是一種有公共責任概念的言論自由,並非純粹的言論自由,以德國為例,也有明文禁止報導種族仇恨、崇拜納粹的言論,還有相關的刑事責任。

他強調,二戰納粹把新聞變成獨裁者的工具,進而破壞民主、反對民主,因此基於捍衛真正的民主與言論自由,所以定出相關符合公眾利益的規範,其中就包括電波頻譜分配的權力,所以即便NCC沒通過中天的換照申請,也一點都不會影響中天裡面任何員工,包括董事長個人發表言論的權力。

陳俐甫強調,這次NCC的審議,並非言論自由與沒有言論自由的鬥爭,而是審議公共頻道中的新聞權力是否符合民主規範,「這不是在欺凌中天,而是在肯定其他兢兢業業、尊重自己工作的新聞業者的行為」,如果放任中天的行為,其他認真、持公益態度與新聞尊嚴的媒體工作者情何以堪?

他表示,新聞臺一定要基於真相,而不是假借公益、假借真相,如果今天是中天戲劇臺,沒有人會苛責,但新聞臺的換照,就要站在新聞的前提之下來看待,基於中天過去幾年背離事實的報導與立場,明顯有違公共利益與真相,也被NCC裁罰非常多的金額與次數。

對於NCC已裁罰中天,為什麼不允許換照的質疑?陳俐甫表示,這種說法違反公正原則,如果台灣最有錢的人來辦媒體,難道只要付得起罰金,就能不斷虛構假新聞嗎?就可以為所欲為嗎?縱容這樣的作為,才是對其他沒有錢的人言論自由的壓迫、對真實新聞的壓迫。

中天去年遭罰553萬元 所有媒體之最

公投盟總召蔡丁貴也說,這次是換照,並非撤照,NCC管理的廣電頻道是公共資源,是特許行業,因此前提必須符合人民的利益。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說,2014年NCC以4個附加條件通過換照,其中包括要有獨立審查人制度,但中天卻是等到2019年才聘請獨立審查人。2019年NCC也裁罰高達553萬元,這是各媒體裡裁罰最多的。NCC應該要專業審查,該撤照就撤照。

自由臺灣黨主席羅宜表示,每一家媒體都會有疏漏,但中天的疏漏卻是多過別人,品質也是讓人民難以忍受。在本土政權執政下,NCC有其獨立性,但更應該重視這些被中共滲透的媒體,連最基本的事實查核都做不到,而是靠著造假,讓臺灣的統派可以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