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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觀點】要創業,請考慮機會成本!

「機會成本」,係指任何決策,都面臨了多項選擇,而當中被放棄其價值最高的選擇。(Fotolia)
「機會成本」,係指任何決策,都面臨了多項選擇,而當中被放棄其價值最高的選擇。(Fotolia)

文/吳政峰(職涯青創顧問師)
在任何以「選擇」為主的決策裡,都必須以「機會成本」(Opportunity Cost)作為主要考量。

所謂的「機會成本」,係指任何決策,都面臨了多項選擇,而當中被放棄其價值最高的選擇,便是其意。我們常聽到的「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There is no such thing as a free lunch.)等,都是其引申意義。簡單來說,任何選擇都有其「代價」,我們用平常心面對即可。

若從機會成本的角度,來思索「創業」這件事,筆者在此提供建言如下:

第一,年輕人要創業,務必思考「機會成本」,而非「會計成本」。

籌措第一桶創業資金十分不易,然投入的轉眼之間,便花費殆盡,回收則要靠「時間的累積」。也因此,須把「籌措時間」與「回收時間」的機會成本考量進來。也因為,時間,是最重要且無法回收的「沉沒成本」(Sunk Cost)。那麼請反問自己,您有多少時間,可以存到創業基金並耗到其回收,然後開始獲利?

第二,創業必須要「看準市場」,更要挑毛利高、技術含量高、具有發展潛力的產品或服務來經營。

若時機不宜,就不要「亂入市」。也因為,你不創業,可以去就業,有最低薪資,以及勞健保費用與6%的勞退提撥等。這些花費,您所服務的公司,都會幫您處理好。也因此,在創了業之後,若每月淨利額度,未達到新臺幣3萬元整(即最低薪資加上勞健保與勞退提撥等金額),那麼,千萬別執著,去找工作就業就好。

第三,創了業,「風險是必然」,而賺錢則是偶然。

就像《老人與海》一樣,要有收穫,就要努力付出其代價、奮力一搏。此外,創業不單單是出勞力,按「比較利益法則」(Comparative Advantage)來看,創了業,您該做「老闆」該做的事。若您一直做「苦力工作」,且持續悶著頭做,不管市場趨勢、不訂發展決策,那麼從機會成本的角度來看,這是完全不對的。

最後,若您決定走入創業一途,那麼,給自己兩年的時間,先努力做好「員工的事」。之後,就要努力做好「老闆的事」,像是:用對人、行決策、談生意、接好案、弄行銷、建品牌、展分店、做創新、積資本、拓規模等。

也因此,既然決定創業,那麼就要用人唯才、分工合作,並尋求發展,並透過資本累積,以拓展規模。也因為,「選你所愛、愛你所選」,努力承擔責任、享受最終的「好壞成果」,亦是「機會成本」此一概念為創業家所帶來的深刻省思。

然而,若老闆真做不來,也沒事的,就當員工去,何樂而不為呢?一個蘿蔔一個坑、一枝草一點露,老闆也有老闆的煩惱,一切都會沒事的。那麼,從「機會成本」的角度來看,您,還會想創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