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焦點

社工常薪資被迫回捐 立委要求開罰上網公布

社福機構惡意欠薪、社工人員「被迫回捐」薪水的亂象時有所聞。時代力量立委要求衛福部在網上公布違反勞動法規的社福機構,並開罰違規雇主,情節重大者應2年內不予補助。(中央社)
社福機構惡意欠薪、社工人員「被迫回捐」薪水的亂象時有所聞。時代力量立委要求衛福部在網上公布違反勞動法規的社福機構,並開罰違規雇主,情節重大者應2年內不予補助。(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臺北報導】社工師薪資保障制度今年元旦正式上路,但社福機構惡意欠薪、社工人員「被迫回捐」薪水的亂象時有所聞。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和王婉諭30日召開記者會,要求衛福部在網上公布違反勞動法規的社福機構,並開罰違規雇主,情節重大者應2年內不予補助。

邱顯智、王婉諭30日召開「社工勞權三大陷阱,政府立即檢討改善」記者會,針對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要求社工回捐薪水、竹北社工師被惡意欠薪、部分社福團體以「社福宣導員」或其他名目,取代「社工人員」來規避今年度實施的社工薪資新制,要求政府立即檢討改善。

時代力量也提出四大訴求,包括社工勞權議題涉及勞動部及衛福部執掌,請行政院成立跨部會小組,由政務委員出面協調維護權益機制,並研議於衛福部官網,特別公布違反勞動相關法令的社福單位。其次,請衛福部調查世涓全人社工師事務所是否有違法之處。

高雄市社工工會秘書長郭志南表示,社工勞動條件不佳已非新聞,包括常態性的人力不足、案量超載、文書作業繁瑣,或是聘僱任期不穩定,甚至是不當解聘的勞資爭議在坊間頻傳,更遑論超時工作未能如實登載、不如實給付加班費或補休定期消滅等,明顯違反勞動基準法的職場常態。

他表示,社工被迫薪資回捐的情形也十分常見,接受政府部門委託或補助的民間社會福利服務組織,透過不當手段,苛扣或要求受僱的社工人員,從每月應領的薪資所得中,定期捐款不等金額給組織。若社工人員拒絕回捐,可能會遭受主管和同事的「冷暴力」,甚至可能會被迫離職失去工作。

與會的梁姓社工師表示,她今年6月1日受聘於某社工師事務所,8月31日離職。但該事務所不但積欠工資,甚至還主張當事人是承攬人員,她沒有勞健保,甚至還反過來指控她《違反社工師法》、「違反社工倫理」及「偽照文書等」。

王婉諭表示,社工界至今仍普遍存在社工薪資回捐的問題,她也一直要求衛福部,應該針對社工人力於預防被退場及薪資回捐的情形,提出因應策略,並研擬社工人力發展與運用的具體策略。

她認為,衛福部應在「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第10點督導考核中,明確訂定「違反勞動法令」情節重大屬實者,衛福部將自查獲屬實之日起,2年內不予補助。並禁止政府機關或社福團體巧立職稱名目,規避社工薪資新制。

對此,衛生福利部表示,社工薪資新制執行後,目的就是要讓社會工作人員的薪資得到基本保障。2021年社福補助作業要點,目前已經公布在衛福部官網,對於要求限期改善仍未改善或沒有返還薪資,從查獲屬實開始2年之內不給補助;涉及情節重大,或是經過再次查獲,就直接停止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