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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後首次公投 中選會:定於8月28日舉行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依2019年6月21日修正公布的《公民投票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公民投票日定於8月的第4個星期六,自2021年起每2年舉行1次。中央選舉委員會22日表示,經委員會議決議,修法後的首次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定於8月28日舉行投票。

中選會表示,將於5月27日發布2021年全國性公民投票公告,隨後將於8月27日辦理公民投票案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於8月8日完成編造投票權人名冊後,將於8月24日前公告投票權人人數。8月28日進行投票、開票,投票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4時;待審定公民投票結果後,將於9月3日公告公民投票結果。

依據中選會公投提案受理進度顯示,目前僅有「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1案已成案,而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林為洲領銜發起的「你是否同意政府應全面禁止進口含萊劑的肉品、內臟及其相關產製品?」及國民黨主席江啟臣所提「你是否同意公民投票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等2案仍在連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