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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精碳」技轉地下口罩工廠 南檢起訴15人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臺南地檢署偵辦口罩國家隊成員「臺灣精碳」私設產線牟利案,查出「臺灣全球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自中國購入3台口罩製造機及相關原物料,再由「臺灣精碳」提供場地、技術轉移後,私設產線並販售口罩141萬餘片,不法獲利1,900餘萬元。南檢18日起訴相關15人及2公司。

南檢指出,臺灣全球投資顧問公司負責人林男,於去(109)年8月自中國購入3台口罩製造機及相關原物料,並運送至由臺灣精碳負責人劉男提供的臺灣精碳台南永康廠;林男及其公司營運長胡女向臺灣精碳學習如何製作口罩、技術轉移,並將部分產出口罩以塑膠袋包裝出售。

林男、胡女習得口罩生產技術後,於去年9月將口罩機及相關原物料移轉至歸仁區的地下工廠,並僱用臺灣精碳前員工孫女、李男調校口罩機,持續私自生產口罩。林男為提高下游買家購買意願,以每個藍色臺灣精碳紙盒新臺幣15元的價格,向劉男購買每箱480個紙盒約100~150箱,偽裝成合法口罩,再由臺灣精碳業務總監陳男負責尋找買家。

然而,歸仁區地下工廠僅運作半個多月就遭衛生局稽查,林男等人便轉移陣地到仁德區地下工廠;後因衛生福利部要求醫用口罩需有MD鋼印,林男又再透過管道取得MD鋼印模具,持續偽造醫用口罩。不過,由於劉男去年10月下旬不再提供紙盒,林男則改以「醫用口罩」、「CNS14774」等貼紙,混充臺灣精碳口罩持續對外販售。

南檢統計,全案共售出141萬3千餘片口罩,不法獲利1,916萬9,200元。另外,由於私產口罩偶有瑕疵品,且藏放不易,林男竟將4萬餘片有瑕疵的口罩捐贈給高雄某育幼院,以取得捐贈收據。

全案18日偵結,檢方認為,臺灣精碳負責人劉男、業務總監陳男、臺灣全球投資顧問公司負責人林男、營運長胡女皆為高知識份子,卻濫用「口罩國家隊」之名兜售私產的劣質口罩,更把瑕疵品贈予弱勢幼童,罔顧人民安全健康,因此將4人、包裝員工9人依涉嫌違反《刑法》、《藥事法》等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