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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KY公司監理 金管會推2新規

【記者賴意晴/臺北報導】近期上市櫃外國公司(KY公司)暴雷頻傳,從去年8月至今已5家KY股暴雷。金管會週二(4月13日)公布2項強化KY公司監理的新規定,其中,會計師對KY公司財務報告要從原本「一年一次」進行查核簽證,改為「半年一次」,且要經過「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三大程序。

所謂「KY股」為境外公司回臺灣掛牌的股票,是在國外註冊、在海外未上市,而把臺灣作為第一次上市募資;許多KY公司是以中國市場為主的企業。

金管會週二表示,為強化KY公司的監理及推動公司財務資訊揭露的及時性,已研修「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相關條文。

首先,為嚴控上市櫃公司的財報資訊揭露,自2021會計年度起,KY公司應於會計年度第2季終了後2個月內,公告並申報,還要經過三大程序,即「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

其次,為推動財務資訊揭露的及時性,金管會表示,將依「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推動時程,明定自2022會計年度起,只要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10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自年度終了後75日內申報自結年報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