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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鞋防滑係數6成3未達標準 消保處盼訂一致性標準

行政院消保處依據CNS標準檢測16件市售皮鞋,6成3未達防滑基準。(消保處提供)
行政院消保處依據CNS標準檢測16件市售皮鞋,6成3未達防滑基準。(消保處提供)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作家劉墉日前因穿某知名品牌運動鞋,卻險些滑倒遭輾。消保處抽查市售16件皮鞋,經檢視標示與防滑係數後,未達防滑基準產品多達10件,但因數據僅供業者參考,無法說是不合格。消保處也表示,將會朝凝聚業界共識,訂定一致性的國家標準推進。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簡任消保官王德明20日表示,消保處隨機購買16件市售皮鞋,並檢視標示、防滑係數,除了8件標示不合格,包括未標示品名、進口商名稱等內容,將限期改正外,並委託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檢測防滑係數。

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訂頒所提供的鞋類製造商與供應商簽約使用參考基準來看,依照鞋類功能要求,目前有CNS 16037及CNS 16039防滑性要求,鞋跟滑動摩擦係數要大於、等於0.28,平底滑動摩擦係數要大於、等於0.3。

王德明表示,經檢驗後,未達前述參考基準係數有10件、占六成三,其中也有許多知名國產品牌的鞋子,例如:LA NEW(老牛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女鞋,還有A.S.O(阿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男、女鞋。他表示,考量鞋子防滑不足涉及人身安全,甚至會釀禍致死,消保處將再與產業界溝通,了解各種鞋類的特性,朝訂定防滑國家標準進行。

王德明提醒,消費者買鞋時還是可以參考上述防滑基準係數選購。若在乾燥地面行走,以橡膠鞋底防滑效果比較好,至於在光滑及潮濕地面上行走,PU(聚氨酯)鞋底表現較好,還有建議選擇鞋底紋路較深,避免溝槽太細的鞋子,因為排汙效果較好也比較防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