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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私菸案宣判 特勤吳宗憲遭重判10年4月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總統蔡英文前(108)年出訪太平洋友邦島國之際,國安特勤人員與華航人員共謀,私自利用專機夾帶近萬條香菸闖關;檢方陸續分3批起訴共14人,包括國安官員9人、華航高層4人、一般民眾1人。臺北地院11日宣判,其中,時任總統府侍衛室少校吳宗憲遭重判10年4月。

全案歷經1年多審理,臺北地院於11日進行線上宣判。國安人員方面,吳宗憲被重判10年4月、少校侍衛官張恒嘉則判10年2月,皆褫奪公權10年;國安局上士駕駛劉尊彰判刑7年、褫奪公權7年;特勤人員潘秉忠、押車官黃柏維、司機李君偉、國安人員葉信宏等4人皆判刑6年4月,司機張家維6年2月,皆褫奪公權6年。

而涉案的華航高層中,時任華航空品處組長黃川禎,因主動提供價目表給吳宗憲,並建議取貨時可用卡車掩人耳目、指點他機邊交貨技巧,並允諾會告知地勤載運菸品的車輛不會被海關檢查,甚至代訂菸品,遭認定有主觀上幫助犯罪的犯意,因此依《貪污治罪條例》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判處4人中最重的5年4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

至於華航空品處前副總邱彰信、華航空品處前協理于堯、空品處職員陳穎彥等3人,法官認為,他們早就知悉華航公司向來採用機邊交付免稅菸品予國安特勤人員的交易模式,這次也同意黃川禎將訂購的9,200條(184箱)菸品置於保稅倉庫不上機,並於專機上裝載菸品800條,因此依違反《稅捐稽徵法》分別判處2年至2年8月不等刑期。

訂購私菸的特勤中心上校林志建、吳宗憲的女性友人劉品纖,則因分別逃漏稅捐33萬7,792元、21萬1,038元,皆依逃漏稅罪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林志建也因認罪而獲緩刑2年,需支付公庫33萬元。此外,法官也宣告沒收吳宗憲等人逃漏稅金額共818萬9,639元。

檢方認定,團購名單共73人,加上託買人數,合計國安軍士官成員共84人,全案賣出1萬又9條菸品,包括機邊交貨9,797條,及212條機上販售合法通關的菸品;而訂購最多1,037條的少校徐兆峰等6人,考量已認罪及未實際參與運送私菸,因此給予緩起訴;其餘人等涉案情節較輕,獲緩起訴。而因情節重大或未認罪的14人,則遭檢方提起公訴。

值得一提的是,吳宗憲雖統整團購近萬條香菸,但自己只買1條;他也在審理中主張,訂菸是服從長官命令,並聲稱他只是延續學長交接的工作,否認犯行。據了解,機邊交貨的走私購菸模式,始於馬英九政府時代的「久安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