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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冤屈為上天禮物 妻子眼中的賴丁甫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局第三任局長賴丁甫貪污案,是外界公認的「冤案」之一,雖窮盡司法救濟途徑,迄今仍背負貪污罪名十餘載,在家族及當地鄉親眼中淪為罪犯,但賴陳春葉談起這段人生時卻笑得很灑脫,夫妻2人學會自我成長,將此經歷視為「上天的禮物」。

賴丁甫13年前被控於任職第八河川局長期間收受賄款10萬元,同意鹿原砂石場變更運輸砂石路線,在河川公地設置施工便道,以節省成本近300萬元;一審臺東地方法院雖認定證據不足,判決無罪,但二審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卻以相同證據,依涉犯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改判7年徒刑,經最高法院2010年10月21日駁回上訴定讞。

「先生直到在被關之前始終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賴陳春葉笑說。她回憶,賴丁甫剛進入臺南監獄時,經常自問「為什麼我會在這裡?」他不相信司法會對他不公,走過了一段無法置信的日子;後來他慢慢成長,每天都過得很充實,反而變成獄中的「張老師」,有人在心理上過不去時,獄方人員就會請他安撫開導,甚至有文案也會找他幫忙潤筆。

在仁德外役監時,賴丁甫發現監所內的水質有如綠豆湯一般,他就向來探視的水利署長官、同僚提到此事,因而推動了監所的水源改善。賴陳春葉說,先生是個恭謹嚴正、一板一眼的人,連一般對政府官員不太友善的黑道同學都很尊重他;他在獄中不准別人以「局長」稱呼他,因為他認為局長被關是很可恥的,所以大家都叫他「賴桑」。

背負罪名遭親友排斥 全家人皆正面看待

「鄉下人是很鄉愿的」,賴陳春葉說,鄉親們對貪汙犯深惡痛絕,流言蜚語甚至把犯罪金額誇大到1億元。就連夫妻2人的家族血親都與他們切割,彼此見面時對方轉頭就走,出席婚喪喜慶場合也被當成空氣,兄弟姊妹同桌吃飯2個小時更不說任何一句話,「好像我得了傳染病、像瘟神一樣」。賴丁甫也因被褫奪公權,至今仍領不到退休金。

然而,因曾擔任生命線協會志工培養出堅強心理素質的賴陳春葉表示,當時她選擇一肩扛下,完全不敢讓賴丁甫知道,無條件的用正面能量協助他度過在臺南監獄的初期;夫妻2人後來認為,這些都是「上天的禮物」,因為他們經歷了在鄉下生活單純的人一生都不可能遇到的事,夫妻2人及3個已成年子女都相當堅強,正面迎接這個命運。

有使命感的水利人 長官:個人操守無可質疑

賴丁甫為了能在每天早上8時準時進辦公室,始終堅持住在機關的老舊宿舍裡,即便有跳蚤、屋頂會漏水也要住在工作崗位上;若發現水利署法規有不足,他也會主動從公務執行、民眾的角度提出修法建議。妻子還勸他,要替需要做家事、送小孩上學的同事著想,希望他能晚15分鐘再上班;晚上也不要太晚回家,以免讓同事不敢比他早下班。

監察院2011年對此案的調查報告中提到,時任經濟部水利署署長楊偉甫表示,「賴前局長是一位具有強烈責任感與使命感的水利人,為工作鞠躬盡瘁的付出實無人得以否認,而其個人操守更無可質疑」。賴陳春葉也形容,賴丁甫就像是火車頭,被派去拯救好幾個過於貪腐糜爛的河川局,在第四河川局短短1年,就拆除了多方勢力長期介入的非法砂石場。

而這也與賴丁甫接受監察院約詢時的說法吻合。他表示,「法官認為河川局風紀不好,所以我的案子審得很快」,一審經過詳細審判後認為無罪,二審僅開一次審理庭就迅即改判有罪,犯罪事實及理由幾乎都照抄起訴書,並稱「你們這些主管很散」;即便鹿原砂石場老闆娘林秋菊當庭否認行賄,法官仍不相信,甚至認為他犯後態度不佳。

未來提再審困難 律師:要還他清白及名譽

台灣陪審團協會副理事長張靜強調,所有看過這個案子的律師都認為是冤案,是完全不合理也不合法的案子,未來會繼續協助此案;由於賴丁甫已經服刑期滿,所以現在協助的重點在於還他名譽、清白,而非冤獄。但他也坦言,應該很難再次聲請再審,可能會向監察院陳情,或是期待2024年的未來總統能大赦或特赦無辜者。

「我們原本是完全不碰政治的」,賴陳春葉說,雖然他們能放得下,但受冤枉的人一輩子平反不了,兩輩子也應該要平反,因此未來仍會持續追求申冤的機會,「我們不急,但確實是很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