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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食野菇釀中毒 禍首是綠褶菇

食藥署指出,誤食綠褶菇後,1至3小時後會有噁心、嘔吐、腹痛、血便及脫水等腸胃炎型中毒,若就醫處置得宜,一般都可恢復健康。(Nathan Wilson/維基百科)
食藥署指出,誤食綠褶菇後,1至3小時後會有噁心、嘔吐、腹痛、血便及脫水等腸胃炎型中毒,若就醫處置得宜,一般都可恢復健康。(Nathan Wilson/維基百科)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中秋連假出遊注意,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20日表示,日前連續接獲數起衛生局送驗因民眾疑似誤食有毒野菇而引發食物中毒的檢體,食藥署國家實驗室以分子生物檢驗技術進行DNA物種鑑別,確認民眾誤食的是有毒菇類綠褶菇而引發中毒,提醒民眾勿採食田野或路邊生長的野生不明菇類,以免中毒傷身。

據中央社報導,食藥署研檢組科長林澤揚表示,今年6、7月各接獲1件誤食綠褶菇中毒事件,分別在嘉義與臺中,且都是全家一起誤食,之後就出現噁心、嘔吐、腹痛等症狀送醫,所幸治療後無大礙。

食藥署說明,綠褶菇屬中至大型菇菌,為一種有毒不可食用的菇類,其外表顏色淺不鮮豔,與可食用之白色雨傘菇及雞肉絲菇相似,常被混淆。不同點在於綠褶菇菌褶初期為白色,成熟後逐漸轉為灰綠色,且當受損時會轉為褐色。林澤揚表示,誤食綠褶菇後,1至3小時後會有噁心、嘔吐、腹痛、血便及脫水等腸胃炎型中毒,若就醫處置得宜,一般都可恢復健康。

食藥署分析,近年來多起民眾採食野菇引起食品中毒的案例,其原因皆為有毒菇類與一般可食性菇類的外觀相似造成誤判所致。因此,食藥署再次呼籲,民眾應遵守「不採不食」原則,避免自行採摘食用不明的菇類。若民眾因誤食不明菇類出現生理不適的中毒症狀時,應儘速就醫並保留食餘檢體,以利正確診斷與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