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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11物流需求增 違勞基法最高罰百萬

圖為物流司機示意圖。(中央社)
圖為物流司機示意圖。(中央社)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電商網購已成為消費趨勢,適逢雙11購物節活動開跑,各大電商緊鑼密鼓的展開宣傳活動、祭出特價商品,但若業者未做好因應,短期湧入的大量訂單恐讓員工身心俱疲。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以下簡稱:職安署)9日提醒,貨運物流業者應及早做好人力安排因應,若違反《勞基法》最高可裁罰新臺幣100萬元。

勞動部職安署發布新聞稿表示,適逢雙11年度電商購物活動開跑,貨運及物流業者應及早做好人力調度,以因應短期內湧入的大量訂單;人員排班派工也應確實符合勞動法令工時與休假規範,以免影響勞工身心健康及公眾安全。

根據《勞基法》規定,汽車貨運業適用8週彈性工時制度,雇主經工會同意後(若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可在8週內將320小時的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彈性分配,但單日正常工作時間仍不得超過8小時,連同加班也不得超出12小時;另外,每7日至少應有1日例假,每8週內的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16日,且不可讓勞工連續工作超過6日。

職安署表示,汽車貨運業勞工如果長時間疲勞駕駛,不只影響勞工個人健康,更可能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導致公共意外等;目前除每年規劃「汽車貨運業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及與交通部公路總局合作實施聯合稽查外,也將此行業列為「重點檢查對象」,責請各地方政府優先實施檢查。

職安署說,若勞工發現事業單位有違法情況,可透過勞動部24小時免付費1955申訴諮詢專線或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申訴,主管機關於受理後將盡速派員實施勞動檢查並依法處理。

勞動部職安署綜合規劃組許莉瑩向《大紀元》表示,如查有違法情形,將依《勞基法》規定可開罰新臺幣2萬至100萬元罰鍰。◇

雙11購物節活動開跑,勞動部提醒貨運及物流業者應及早做好人力調度,以因應大量訂單。示意圖。雙11購物節活動開跑,勞動部提醒貨運及物流業者應及早做好人力調度,以因應大量訂單。示意圖。(記者肖琳/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