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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機管制上路1年多 已開罰13起違規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近來發生多起無人機或超輕載具違規飛行案件,交通部民航局指出,自無人機管理機制施行至今,較為敏感的機場周邊,仍發生了13起違規活動,其中有4起未經申請,依法可處以新臺幣30萬至150萬罰鍰,4案共遭民航局罰款164萬元。

民航局表示,遙控無人機管理機制自去年3月31日起實施,最大起飛重量250公克以上的遙無人機,均應利用「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進行註冊,並取得證照,於中央或地方政府劃定的管制區內進行活動,也應透過此系統提出申請。

民航局指出,目前各類活動,均可透過此一管理系統提出申請。不過,自無人機管理機制施行至今,較為敏感的機場周邊,仍發生了13起違規活動,嚴重威脅飛安,其中有4起未經申請,依法可處以30萬至150萬罰鍰,4案共遭民航局罰款164萬元,另9起雖有申請,但未依程序或申請範圍活動。

民航局說明,這9件違規案件包括活動使用的無人機、時間與範圍與核准內容不同等,最常見的則是尚未發布飛航公告、未派協調員至塔臺以及活動前後未依規定通報航空站等。民航局均將依違反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處以1萬至150萬罰鍰。

民航局表示,還有6件違規仍在調查當中,若確定違規也將依法開罰,甚至這個月也有發生無人機闖入國道1號內壢路段後墜毀,對往來車輛造成安全威脅,該案已經請國道公路警察局協助調查,違規者可處3萬到15萬元罰鍰,並沒入無人機。

另外,近期傳出多起動力飛行傘違法活動案件,民航局表示,9月底的案件因當事人已經闖入軍方管制區,已經依違反《國安法》,將案件移送國防部辦理;10月中於龍井發生的案件,附近並無合法飛行空域,且遍布高壓電塔,飛行傘穿梭期間相當危險,此案民眾有清楚拍到民眾收傘畫面,已請航空警察局協助調查,並約談當事人。

民航局表示,從事動力飛行傘活動需有六大要件:操作人必須取得證照、需加入合法飛行活動團體、飛行傘需檢驗合格、需於合法起降場地起降、需於合法空域飛行、活動需投保第三責任險,任一要件不符合,可處以6萬元罰鍰,最多罰款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