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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衛生局行政相驗219案僅採檢5件 監院促檢討改進

【記者袁世鋼/台北報導】我國今年5月中旬爆發中共肺炎本土疫情後,發生多起民眾在醫療機構外猝死案例,為釐清應行政相驗或司法相驗,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6月17日決議,雙北高風險熱區相驗時一律進行PCR檢驗,但雙北衛生局卻未落實,衛福部也怠於監督,監察院因此促請檢討改進。

監察委員林國明、郭文東調查發現,今年5月1日至同年6月22日間,經全國各地檢署司法相驗後才確認死者為確診者的案例共有24例,其中有19例死因皆為染抑或各類疾病所導致,應由衛生機關行政相驗,但衛生機關卻拒絕受理,導致大部分不具醫衛專業的檢警人員被迫進行司法相驗,暴露在不合理的染疫高風險中,成為防疫破口。

而為釐清疫情嚴重期間民眾猝死案件究竟應由何單位相驗,指揮中心於今年6月17日邀集相關機關研商後決議,若民眾於醫療機構外猝死,除有明顯非病死及可疑為非病死的情形外,所在地衛生所或指定醫療機構應依權責行政相驗;且臺北市及新北市為疫情高風險熱區,相驗時應一律進行PCR檢驗。

調查報告顯示,指揮中心於6月17日作成決議前,醫師於行政相驗時,竟無法對屍體採取檢體後送請醫事檢驗機構檢驗,故而無法確認該具屍體是否具有傳染性病毒,更無由採取後續防疫管制措施,無異形成防疫上的重大缺漏,衛福部針對行政相驗的採檢量能疏未規劃,法制上也有欠缺,應予檢討改進。

調查報告也提到,在指揮中心於6月17日作成決議後,自6月18日迄同年7月26日疫情警戒降至二級止,臺北市衛生局派員到場行政相驗計219件,其中卻只有5件採檢送驗;而新北市衛生局部分,派員到場行政相驗計46件,其中也有27件未採檢送驗。雙北衛生局將上開決議置若罔聞,有明顯瑕疵及疏失;而衛福部也怠於監督,均應檢討改進。

此外,兩位監委也發現,相驗死亡個案進行PCR檢驗所需時間,從20分鐘到3天內不等,建議中央及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應盤點相關檢驗量能,隨時調配因應,以免產生因等待檢驗結果而造成防疫漏洞。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司法及獄政委員會17日聯席審查通過林國明、郭文東所提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