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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調整罷免門檻 民進黨團:下會期討論

【記者吳旻洲/臺北報導】有立委認為現行罷免制度恐使人高票當選、低票罷免,主張修法提高罷免門檻。民進黨立法院黨團11日表示,下會期將與內政部、中央選舉委員會等相關部門官員討論,並蒐集民間團體意見,在利弊得失之間,做出最好修法。

為避免政治鬥爭的罷免層出不窮,民進黨立委郭國文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主張區域立委與地方行政首長的罷免案,應再加上罷免票數,須高於被罷免者的「得票數」,預防出現高票當選、低票罷免的情況。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11日召開記者會,針對黨團對罷免制度的立場,立委劉世芳表示,從前高雄市長韓國瑜、桃園市前議員王浩宇、高雄市議員黃捷、台灣基進前立委陳柏惟,再到剛結束的林昶佐罷免案,可以看出《選罷法》對罷免的提案與通過門檻,都有討論空間。

至於罷免門檻的調整,劉世芳說,民進黨團會在下會期與內政部、中央選舉委員會等相關部門的官員討論,並蒐集民間團體意見來做修法,以回應外界認為頻繁的罷免案,有浪費國家選舉資源之嫌,也變成過分的政黨動員,民進黨會權衡利弊,做出最好的平衡。

另外,對於國民黨立委曾銘宗主張,如果要修法的話,民進黨應該先道歉,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說,實施罷免制度的國家不多,臺灣的實施經驗也是很有限,現在社會已開始有些檢討聲浪。

鍾佳濱說,過去為了深化民主,民進黨團認為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是憲政體制規定的人民基本權利,但從幾次經驗中可看到,要區隔的不僅是罷免門檻,包括被罷免的對象也會有差異,如行政首長與民意代表有本質上不同,而單一席次與多席次當選的民代所適用規定,也有討論餘地。

鍾佳濱認為,臺灣經過各式各樣的罷免案,每次罷免門檻都不同,不能一概以門檻高低而論。而民代是監督政府施政,罷免方應負責舉證,指責民代不盡責的理由能否被社會接受。罷免不是政黨競爭,是選民對代議政治的監督,沒有政黨可以規避,代議政治也應逐步修正,讓臺灣民主更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