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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15家石斑魚場 皆無檢出禁藥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中國海關總署日前通報臺灣兩石斑魚養殖場含禁藥事件,漁業署副署長林國平18日表示,經流向追查後,對可能涉案的15家養殖場採樣抽驗,結果皆合格;目前遭禁運的兩個石斑魚場檢驗合格,可申請恢復出口,至於能否輸入,則要看中國的決定。

林國平表示,有關去年12月30日,中國海關總署通報臺灣輸銷中國的2批石斑魚檢出(還原性)孔雀綠、(還原性)結晶紫,之前漁業署已發布說明,來源的2家漁場經抽樣檢驗合格,不過為澈底調查,漁業署再度與屏東縣政府就流向追查,對可能涉案的15家養殖場採樣抽驗,也是合格。

調查結果會經由農委會防檢局回覆中國,林國平說,有關被中國暫緩輸入活石斑魚的2家業者,若向地方政府申請恢復出口,會予以同意;不過中國是否讓業者輸入,則要看中國之後的回應。

防檢局副局長徐榮彬則說,14日已告知中國,針對日前檢出石斑魚含禁藥的2家業者,產地採樣檢測結果為陰性,早在11日也提供輸銷中國活石斑魚業者名冊,計461家(不含暫停輸出的2家),目前還沒收到中國回覆。

林國平表示,石斑魚是臺灣極為重要的養殖產業,迄今除了查無違規用藥情事,後續也會再檢視整個產銷環節,並釐清養殖源頭、集貨、活魚運搬船管理及勾稽、到對岸暫置場等環節的作業狀況,同時預定下週三(26日)邀請專家學者、業界代表開會,研議精進措施,防檢疫單位也會強化宣導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