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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砸20億洗刷漁工剝削惡名 政院拍板漁業人權計畫

圖為日前檢察官指揮高市專勤隊登大旺號檢查。(中央社)
圖為日前檢察官指揮高市專勤隊登大旺號檢查。(中央社)

【記者李怡欣/臺北報導】為改善外籍漁工人權,農委會21日提出「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報告,行政院長蘇貞昌在院會上表示,政府將投入20.6億元,7月起調薪100美元(約新臺幣3千元),不得仲介轉付,並且增加遠漁檢查率,從目前不到10%,第一年就要提高到100%檢查,代表臺灣對漁業人權保障將邁出一大步。

2019年爆發「大旺號」臺灣船長暴力虐待外籍漁工,造成一死一傷,受到國內外人權團體關注。蘇貞昌表示,人權是漁業永續發展核心,政府有必要讓從事漁業工作者處於良好、安全、有尊嚴的工作環境。

農委會漁業署署長張致盛表示,本次推動「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內容包括,自今年7月起,將5年未調整的最低工資,由450美元提高到550美元,且全額直接給付予船員,不得經由外國仲介轉付;限定海上停留時間不得超過10個月,提高意外險保額從100萬到150萬元,並新增醫療險最低保額30萬元等。

在強化仲介管理部份,提升境內僱用仲介訪查率、要求境外僱用仲介須先取得勞動部許可,且須取得該國核准,對行蹤不明過高的仲介予以停業處分;提升監管量能第一年檢查所有1,100艘遠洋漁船,爾後每年檢查50%;推動裝設監視器、建立打擊海上犯罪合作機制,預防人口販運。

未來也將修法,明定新建或改建漁船改善船上設施與住艙空間,舊船採減船策略,汰除預計9億餘元,減船200艘。同時,對船東臺灣人、船籍設在有利國家的權宜船籍漁船加強管理,落實港口國管理責任,以及新許可投資經營者,增列與國籍漁船待遇相當附加勞動條件等。此外,也要深化國際合作,與船員來源國建立漁船船員事務合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