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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港空維區實施管制 4月份告發13輛次

【記者陳秀媛/基隆報導】「基隆市基隆港及其周邊道路空氣品質維護區」已於今(111)年1月1日正式實施,經過1~3月的宣導期後,已有近7成管制車輛完成柴油車排煙檢測合格且取得標章,自4月起採用車牌辨識系統科技執法共稽查121輛,其中發現仍有13輛不符合管制措施,均各裁罰500元罰鍰,後續仍未改善者將按次累計處罰,最高可罰6萬元。

環保局局長賴煥紘表示,已於1~3月期間多次提醒行駛基隆港之車主儘應速完成檢測及領取標章,並於3月22日辦理輔導檢測說明會,經查未符合管制措施之車輛比例由1月42%、2月36%下降至3月27%,有逐月下降的趨勢,環保局自4月起開始針對於行駛空維區之道路架設移動式車牌辨識系統執行稽查作業,累計稽查121輛次受管制車輛,當中未符合管制措施共13輛次(未符合比例11%),有11輛車輛車籍地屬外縣市,2輛為基隆市,皆已取締告發。

環保局表示,本市空維區今年4月1日已正式實施管制,範圍涵蓋基隆港東、西岸及海洋廣場,凡95年9月30日前出廠之柴油大貨車,若無市府稽查日前6個月內經排煙檢測合格且無取得環保機關核發之有效期限內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之車輛,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處500元至6萬元罰緩,並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基隆市環保局未來將持續不定期稽查,呼籲未符合規定的車輛盡早取得「自主管理標章」,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