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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篩陽視同確診 指揮中心擬再擴大對象

食藥署20日宣布,即日起至6月30日止,開放企業從國外自購快篩。圖為大批民眾日前在新北市亞東醫 院社區篩檢站等候篩檢。(中央社)
食藥署20日宣布,即日起至6月30日止,開放企業從國外自購快篩。圖為大批民眾日前在新北市亞東醫 院社區篩檢站等候篩檢。(中央社)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本土中共病毒(武漢肺炎) 疫情持續,指揮中心開放四類對象快篩陽可由醫師認定確診。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20日表示,未來若行政流程順暢,會再開放適用對象。

依據現行規定,包括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防疫、65歲以上等四類對象,若快篩陽性,經醫師認定後即可視為確診,以減輕檢驗量能並加速口服藥用藥。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下午在疫情記者會中表示,未來若行政流程順暢,會持續開放快篩陽性,經醫師認定確診的適用對象,以降低PCR採檢負擔。

高雄榮總腎臟科主治醫師張子爰向《大紀元》表示,現在染疫重症個案越來越多,不過口服抗病毒藥物大約確診後五天才拿到,他認為,臺灣應比照美國作法.對於高風險族群採取快篩即陽性,如65歲以上,肺病,心臟病等慢性病患者。

張子爰進一步說明,因這些慢性病人染疫後,身體會變成培養皿,病毒在體內成長速度較一般人更快,染疫後很容易衍伸為中重症,即時確診才能即時給藥,且越早吃效果越好,屆時就不用住院。

6/30前企業可海外自購快篩 限EUA廠牌、每員工百劑

食藥署20日宣布,即日起至6月30日止,開放企業從國外自購快篩,申請量以每名員工100劑為限,約為半年使用量,但僅能購買獲食藥署緊急授權(EUA)核准的快篩,且不得販售。

食藥署日前開放民眾從國外購買快篩試劑,不限廠牌且無須取得國內核准,但僅能自用、不得販售,也不能作為防疫政策使用。至於許多企業會要求員工上班前,需進行快篩檢測,但試劑一劑難求、企業又無法自行進口,紛紛向政府單位反映。

食藥署宣布,即日起至6月30日前,企業可自行購買家用快篩試劑供企業內部員工自用,但僅限國內獲緊急使用授權(EUA)核准的家用快篩試劑。

食藥署醫粧組簡任技正吳正寧表示,企業與國外廠商洽談採購事宜後,須委託醫療器材商向食藥署提出申請,申請數量以每員工100劑為限,大約是半年的用量,但僅供員工使用、不得販售,考量是以企業名義申請,僅需支付一筆新臺幣2千元規費即可,未來將視疫情狀況決定是否延長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