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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蘋易主涉中資? 民團控2主管違個資法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認為,臺蘋出售案新東家有中資疑慮,並指出臺蘋執行長吳玉愛與財務長諶讚鑫是違法傳輸個資的最大嫌疑人,13日向士林地檢署遞狀告發。(經濟民主連合提供)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認為,臺蘋出售案新東家有中資疑慮,並指出臺蘋執行長吳玉愛與財務長諶讚鑫是違法傳輸個資的最大嫌疑人,13日向士林地檢署遞狀告發。(經濟民主連合提供)

【記者吳旻洲/臺北報導】蘋果新聞網日前聲明表示,臺灣《蘋果日報》出售案「已完成交接」,外傳買家是社交共享平臺17Live創辦人潘杰賢(占三成)與香港商人黃浩(占七成)共同出資。對此,民團經濟民主連合認為,該交易案已違反文化部去年發函不得跨境傳輸個資的要求,13日向士林地檢署遞狀告發。

香港《蘋果日報》因遭港府打壓,2021年6月時被迫停止營運,香港高等法院也裁定壹傳媒需進行清算。對此,文化部去年12月20日發函臺灣《蘋果日報》,要求「應拒絕香港法院及指定清算(盤)人的任何指令及要求」與「不得跨境傳輸所保有的所有個人資料」的處分。

蘋果新聞網6月8日聲明,稱臺灣《蘋果日報》出售案「已完成交接」,且員工將轉移到新東家留用。根據香港《明報》報導,買家為黃浩占七成股權,新加坡人潘杰賢占三成股權。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表示,港蘋所有董監事去年均已離職,臺蘋經理葉一堅去年也辭去經理職務,目前營運臺蘋的是執行長吳玉愛,吳曾經向工會表示自己無權處理交易,也無權處理裁員,而一家沒有董事、沒有分公司經理人,執行長也表明自己無權處理的公司,交易案到底是由誰拍板決定?

他認為,邏輯上唯一的可能是由香港法院指派的清盤人譚競正、文景城,代表賣方拍板決定。臺灣政府拒絕承認香港法院裁定結果,香港法院裁定也未取得臺灣認許,加上臺政府目前也並未允許譚、文入境執行清盤人職務,兩名清盤人如何在境外執行職務?如何完成如此巨大15億元交易?

他表示,本交易案必然涉及員工清冊、員工薪資清冊、債權人名冊、債務人名冊,以及臺灣《蘋果日報》最有價值的資料庫清冊,這些資料一定包括個資,在兩名清盤人未入境情況下,可合理推測《蘋果日報》有人違反文化部去年所下的兩項處分,根據《個資法》規定,最重可處5年徒刑。

賴中強認為,嫌疑最大的是臺蘋執行長吳玉愛與財務長諶讚鑫,因此告發兩人違反《個資法》,並請地檢署毋枉毋縱。

經民連研究員歐栩韶也說,黃浩前次收購《壹週刊》時,曾有「空手到」的前科,鉅額併購交易卻未準備自籌資金,簽約後仍在籌資,顯然可以懷疑黃浩只是人頭,背後資金由中資支應。

經民連研究員許冠澤也提醒,根據2019年7月投審會駁回南海集團投資國內雙子星案的新聞稿可知,其中一個關鍵理由是「投審會認定南海集團有受中國政府或人民掌控或影響該國內事業的疑慮」,代表投審會在雙子星案是以「中資/中國是否有重大影響力」進行判斷,呼籲經濟部應比照雙子星案,從嚴審查臺蘋交易案。

蘋果斥憑空影射

無提供個資給買家

對此,蘋果新聞網提出二點回應,首先,蘋果新聞網並無提供任何員工個人資料予買家或將其傳輸至境外,對於「經濟民主連合」團體此等帶有特定預設立場及憑空影射的指控,予以駁斥;其次,蘋果新聞網對於交易部分,必將顧及臺灣分公司員工權益,並以尊重員工之個人意願,同時以符合中華民國法律規定之前提下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