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ˊˊ622中油漏油週年 立委:環境金融工具協助污染防治

立委鍾佳濱22日召開「622漏油事件週年回顧—如何藉由環境金融落實汙染防治」研討會,指出高汙染風險事業應建立環境責任財務準備制度,並可參考國外經驗,導入環境金融工具協助落實汙染防治。(記者常懷仁/攝影)
立委鍾佳濱22日召開「622漏油事件週年回顧—如何藉由環境金融落實汙染防治」研討會,指出高汙染風險事業應建立環境責任財務準備制度,並可參考國外經驗,導入環境金融工具協助落實汙染防治。(記者常懷仁/攝影)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2021年中油高雄大林煉油廠外海輸油蛇管破裂約有50公秉原油外洩,至今一週年,立委鍾佳濱22日召開「622漏油事件週年回顧—如何藉由環境金融落實汙染防治」研討會,指出高汙染風險事業應建立環境責任財務準備制度,並可參考國外經驗,導入環境金融工具協助落實汙染防治。

鍾佳濱指出,在能源、產業轉型的趨勢下,未來石油煉製業會面對更多整治責任,恐怕得花費上百至千億元的整治成本;環保署雖然設有「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基金」,但僅能應付意外汙染事故,無法支應鉅額的累積性汙染整治工程,因此需導入環境金融工具來協助汙染防治。

鍾佳濱呼籲,推動環境金融有賴各部會分工,環保署應加速推動《環境責任法》並協助發展環境金融工具市場;經濟部應督促石油業配合能源、產業轉型政策,提出汙染整治財務規劃,確保土地再利用價值;臺灣石油應擬定汙染責任財務風險管理策略,導入環境金融工具,協助建立集體化保障市場。

晶華保險經紀人公司環境責任部總經理吳明青建議,政府開發褐地保險制度,不僅可推動我國實質環境金融之發展,同時可提升我國「土水」治理在國際之競爭優勢。

兆豐產物保險公司意外保險部經理許義松指出,各國皆以法令強制要求業者採用財務責任機制以證明其有足夠的財力支付整治與第三方賠償費用;為盡早建立國家整體汙染整治與賠償之財務安全網,最有效的就是藉由相關法規的修訂並明定合理且具全面性保障的保險承保範圍。

鍾佳濱總結,褐地保險在美國已經行之有年,身為立委,希望持續跟行政部門一同推動,在法制化過程中,讓石油業在能源轉型過程,能夠率先跟政府推動《環境責任法》當中,預做的財務規劃和環境金融,能夠盡快提供集體安全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