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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行為障礙學生遭記過 監委要求教育部督促改善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情緒行為問題學生的肢體衝撞或破壞行為,常是對外界的求援訊息,但監察委員王幼玲、葉宜津調查發現,有學校採用記過、身體壓制等極端方式處理,不符正向行為支持原則,反而造成更大的情緒壓力,且全臺灣僅有臺北市建置情緒行為支持團隊,要求教育部提供資源改善。

調查報告指出,110學年度國小、國中及高中身心障礙學生人數共計9萬2,638人,其中情緒行為障礙學生、自閉症學生分別有6,979人、1萬5,879人,合計占比24.67%。而情緒行為問題學生的行為樣態多變且複雜,學校與教師承受高度壓力,又找不到有效處理方法,因此採用記過、強行帶離、身體壓制、請警消人員強制就醫等極端方式處理。

雖然《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在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中,應有所需的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但監委們表示,行為功能分析需經長期培訓與實作,教育現場第一線的老師需要入校、入班現場介入輔導,示範互動溝通訣竅,而不是事後的個案研討會議,或請助理員看顧,無益改善個案情緒行為。

監委們調查發現,雖然各縣市都設有各種輔導團隊,但僅有臺北市在2003年建置情緒行為支持團隊,作為處理三級個案的支持系統,有8位專任專業的人力進行入校、入班現場介入輔導,教育部與各縣市應盤點有效資源,確認供需的量能與欠缺的資源。

調查報告也提到,更重要的問題是特教教師人力不足,我國特教教師承擔許多專業教學以外的工作,承受的工作量是國外的3.5倍;不僅缺乏行為分析師相關認證機制,也未能於學校及專業團隊內增列行為分析師,相關人力資源極為不足。在盤點了解需求、規劃後續培訓、人力配置、增加專業人力等方面,皆是教育部面臨的急迫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