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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詐助理費26萬元 林穎孟遭起訴喊冤

無黨籍臺北市議員林穎孟。(中央社)
無黨籍臺北市議員林穎孟。(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臺北地檢署偵辦臺北市議員林穎孟涉嫌詐領助理費案,查出她於2020年5月至10月聘用前助理葉曜彰設立的公司員工郭女為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23萬餘元。此外,她資遣助理楊男後,延後向議會辦理停聘而多領1個月助理費,用來支付楊男資遣費。檢方12日將她起訴。

北檢調查,林穎孟2018年12月25日聘用葉曜彰為公費助理,並由葉男領取助理薪資供兩人支配使用,後於2020年3月1日葉男成立公關行銷公司米達克星球並擔任負責人;葉男2020年4月以公司名義聘用一名郭姓設計師,負責處理公司承攬的林穎孟行銷工作,並以方便她進出林穎孟辦公室為由,誆稱可協助她辦理議員助理證件。

檢方查出,林穎孟明知葉男無法再續聘為議員公費助理,但為保留該份助理費用,竟指示不知情的辦公室吳姓主任於2020年5月15日辦理停聘葉男,並改聘郭女為助理,向北市議會提交郭女為公費議員助理的名單,造成北市議會陷於錯誤而核撥款項,直到同年11月1日才因故向北市議會提出停聘通知,詐領助理費、勞健保等款項共23萬1,656元。

此外,林穎孟曾想資遣一名無法繼續勝任助理工作的楊男,疑因不願支付資遣費,涉嫌在楊男離職後延遲向市議會辦理停聘,將溢領的助理費作為資遣費,詐領3萬元,不法獲利合計26萬餘元。檢方認為,林、葉兩人犯後辯稱沒有不法犯意,犯後態度未佳,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以示懲警。

對此,林穎孟12日舉辦記者會喊冤。她說明,資遣楊姓助理一事都是交由她的辦公室吳姓前主任負責,經查發現資遣約談、行政程序等都是吳姓前主任所為,甚至盜用她的私章、偽造她的簽名,她已向地檢署提出告發;資遣費僅約1萬元,任何人都不可能為了這1萬元犯貪汙重罪。

至於米達克星球公司員工郭女部分,林穎孟表示,郭女每個月皆有提供美術設計、影片剪輯等工作成果給她,訴書中也承認她確實有支付助理薪資給郭女,但她對於葉男與郭女及米達克星球公司間到底如何協議並不知情,如今看了起訴內容才發現被蒙在鼓裡;她沒有拿任何一毛錢,她也是受害者,相信法院會還她清白。

林穎孟也質疑,此案從2020年開始偵查至今已將近2年,檢調明知吳姓前主任的說詞前後矛盾、證據造假,卻視而不見,調查過後明知她沒有拿錢卻指控她貪汙,並選擇在這屆議員參選登記前兩週才起訴,當時又以非常不合乎比例的百萬元高額交保金誤導大眾,讓外界認為她貪汙幾百萬元,很難不讓人懷疑有政治因素牽涉在內,意圖導致選舉結果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