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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材手術費分家 健保新制12月上路

【記者徐翠玲/報導】健保手術DRG包裹及論量計酬(按件計酬)給付,新制12月上路。健保局醫審及藥材組科長蔡文全昨(26)日表示,新制採醫材費與手術費分家,民眾若想使用未納入健保的醫材,只要自付醫材費,手術費則由健保負擔。

DRG包裹或論量計酬,健保舊制中對手術、耗材等費用採「包裹給付」,醫院不得要求民眾自費,民眾若想使用健保沒有給付的醫材時,手術和醫材費都得自費。

蔡文全說,由於醫材納入健保需經過專家會議及議價,時程約需半年,審核未定之前不准自費,新制讓民眾多了在健保還沒核定前,暫時自費使用醫材的選擇,卻不必支付手術費。

新制規定很嚴格,蔡文全表示,醫生必須在手術前或處置前兩天告知民眾,不能在開刀房告知。並且得先簽同意書,最重要的是,醫生有義務告知民眾上網查看醫材資料。

醫生事先也必須對民眾做健保給付醫材與新醫材的分析比較,不能隨便要求民眾自費。蔡文全指出,費用要報給當地衛生局,有一套完整管理制度。民眾可上網到健保局下載「全民健康保險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收取自費特材費用規範」 參考。

醫材是指使用過一次即拋棄之器材,如膝關節、髖關節或心臟支架等,不包括儀器,儀器另外有規範。新儀器不叫特材,是包含在技術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