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綜合

節目涉色情暴力廣告 NCC開罰

【記者藍悅真/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8日公布電視節目頻道在播出中使用跑馬燈播放自家節目廣告、在普遍級播放時間畫面出現色情、暴力等畫面,遭到NCC開罰7萬到60萬不等。

NCC表示,NCC委員依〈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開罰,中視「萬秀豬王」播出的短劇台詞,出現戲謔、揶揄、物化女性的情節,遭罰新台幣60萬元,而華視「WOMAN愛旅行」於節目中用跑馬燈播放相關偶像劇的相關訊息,一共出現7次,每次長達35秒,被認定播放節目廣告,被罰7萬5千元;中天新聞台在午間新聞播放3次父親重摔懷中幼兒,被罰40萬元並要求立即改正。

〈衛廣法〉規定,跑馬燈僅能使用於天災、緊急事故、公共服務資訊、頻道節目異動、節目相關非廣告項目。

至於4G競價,各區段價位不一,發言人虞孝成表示,台灣各區段價位在國際上不算高,與亞洲國家相比,1,800兆赫頻段新加坡與韓國的金額都比台灣高,台灣並無價錢過高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