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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米混很大 立委籲修法

雲林縣在地農民代表、糧商、米穀公會,25日召開記者會,呼籲修改〈糧食管理法〉嚴懲不法 。(記者廖素貞/攝影)
雲林縣在地農民代表、糧商、米穀公會,25日召開記者會,呼籲修改〈糧食管理法〉嚴懲不法 。(記者廖素貞/攝影)

【記者廖素貞 /雲林報導】國內三大米商以進口米混充台灣米,嚴重損及農民與消費者權益,雲林縣在地農民代表、糧商、米穀公會、米粉烘培業者、農會25日在立委李應元服務處召開記者會,呼籲修改〈糧食管理法〉,並提高罰則、嚴懲不法糧商,農糧署副署長陳建斌與行政院消保官張志嵩也應邀到場。

雲林是台灣重要的糧倉,農民苦心經營台灣米的品質,好不容易在消費者心目中建立優良米的形象。李應元表示,現在竟然有不肖業者以進口劣質米,魚目混珠冒充台灣米,實在令人痛心。

李應元說,過去由於農糧署對於包裝米的抽查頻率過低,以及處罰過輕,至不肖業者蓄意標示不實,賺取暴利。因此他將提案修改〈糧食管理法〉,明定國產米不得摻雜進口米,嚴重違規者註銷糧商登記證,並改按公司累計違規處罰。

消保官張志嵩表示,行政院已經開過相關會議檢討,會保障消費者安全,違規產品已要求下架並可以退換貨。農糧署副署長陳建斌表示,會朝著李應元委員的建議修法,有些規定已經於本月中修正,會嚴辦違規米商,讓台灣米與外國米不再混賣,保障消費者與農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