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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卡陷阱多 儲值有使用期限 消基會:違規

消基會14日舉行「電信預付卡調查─100%違規訂使用期限」記者會,祕書長雷立芬表示,11件調查預付卡商品都違規設定使用期限,呼籲政府應嚴格把關。(中央社)
消基會14日舉行「電信預付卡調查─100%違規訂使用期限」記者會,祕書長雷立芬表示,11件調查預付卡商品都違規設定使用期限,呼籲政府應嚴格把關。(中央社)

【記者藍悅真/台北報導】預付卡便利只是假象?!小心電話餘額沒打完,沒儲值續用就掰掰,消費者文教基金會14日針對電信業者推出的預付卡商品進行調查,發現儲值預付卡只要一儲值就被規定使用期限,除非再儲值一次,對低通話量的用戶需一再儲值才能繼續使用的規定不合理,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皆表示,半年的使用期限是針對門號,而非儲值金,若金額未使用完,有其它方式可處理。

消基會指出,各家儲值卡不一,多家電信業者已無提供實體卡,但消費者會拿到一張記載儲值密碼的感熱印紙,作為檢視依據,但根據「電信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不得記載「使用期限」,卻發現有業者設定使用期限,只要一經儲值,一般儲值卡使用期限為180天,上網儲值卡使用期限為30天,100%違規。

消基會打電話給客服人員詢問餘額處理資訊,指出中華電信、亞太電信、威寶電信及遠傳,餘額可辦理退費,但網站並未說明可辦理退費;台灣大哥大則僅能轉移,無法退費。

中華電信、遠傳、台灣大哥大皆表示,因門號使用期限規定為180天,且遠傳與台哥大預付卡多為外籍人士使用,須每半年透過儲值的方式,才能讓門號繼續使用,否則將回收門號,再釋出給其他消費者使用。

遠傳指出,門號到期後,若還有餘額,可透過客服申請轉換為通話費,也可退費,台哥大則表示,餘額可轉到第三人名下,或是轉至其他號碼,無法退費。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陳世欽表示,電信業者必須根據行動通訊網路範本29條之4的〈預付卡門號期限屆滿時,未使用之餘額(不含贈送額度),電信業者得將餘額轉入其名下或第三人名下任一門號;如消費者未持有該電信業者的其他門號,得向甲方辦理餘額退費,但超過有效期限6個月後,電信業者得以酌收未使用餘額的保管費,直到餘額扣抵完畢為止〉。

陳世欽強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電信業者有拘束力,如業者無遵守規範,可以對業者記點。◇